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结婚离婚房产怎么处理

  生活当中,尽管说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初的目的是要携手走到最后,并且可能刚开始结婚的时候,并没有太多的出于利益方面的考虑。但是在生活当中,如果一旦发生离婚的话,那么以结婚相反的就是夫妻双方会更多的维护自己的利益,这其中就包括房产。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2017年结婚离婚房产怎么处理?
  
  2017年结婚离婚房产怎么处理?
  
  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三、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四、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五、新婚姻法,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我们可以看出,其实在离婚过程当中,针对房产的分割问题是比较复杂的。因为购房方式的不同和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等,这些都会直接影响房产的分割问题。如果说房产是由男方父母出资购买,并且房产证上也是写的男方的名字的话,那么像这种情况女方就无权进行分割。
  
  
  
  
总结:生活当中,尽管说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初的目的是要携手走到最后,并且可能刚开始结婚的时候,并没有太多的出于利益方面的考虑。但是在生活当中,如果一旦...#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离婚有抚养权带孩子办理签证可以吗
      离婚有抚养权带孩子办理签证可以吗如果你拥有孩子抚养权的话直接在国内做关系公正认证,然后准备签证资料递交签证,批下来就可以了。抚养权确定以后,法律规定发生以下特殊情况,未取得抚养权一......


·分析并购基金盈利模式是什么
      分析并购基金盈利模式是什么一、什么是并购基金并购基金,是专注于对目标企业进行并购的基金,其投资手法是,通过收购目标企业股权,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然后对其进行一定的重组改造,持......


·什么是管制什么是拘役?
      管制和拘役属于刑事处罚中主刑的内容,而一般对于那种情节比较轻微,并且罪犯又有悔改之心的情况下才会作出管制或者拘役。虽然您也听说过管制和拘役,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讲的话,究竟什么是管制什......


·酒驾醉驾山东交警处理的依据是什么?
      酒驾醉驾山东交警处理的依据是什么?1、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


·劳动关系转移经济补偿是否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通常情况下这种关系在员工离职前是不会发生改变的,但是有时会因为公司的合并分立或者其他情况使得劳动关系发生转移,这种情形下会给劳动关系带来或......


·法律对有借条不还钱怎么规定?
      法律对有借条不还钱怎么规定?一、法律对有借条不还钱怎么规定?法律对有借条不还钱可以在对方起诉之后由对方申请强制执行,然后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可以进行执行财产。借条是指借个......


结婚离婚房产怎么处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