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对上市公司的融资方式进行准确的认识

  如何对上市公司的融资方式进行准确的认识融资是公司必不可少的必经的一条路,根据相关的规定融资必须由专业的经融机构作出规划,同时对于准备融资的公司需要准备好提交的材料,因为待审核材料是相关投资机构的主要判断依据,所以审核的材料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那么对于如何对上市公司的融资方式进行准确的认识的问题,需要从其最根本的定义出发。
  一、上市公司融资的定义
  由于在公司内部进行融资,不需要实际对外支付利息或股息,不会减少公司的现金流量;同时由于资金来源于公司内部,不发生融资费用,使内部融资的成本远低于外部融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转以及扩充生产能力,都需要大量资金给予支持,这些资金的来源除内源资本外,相当多的部分要依靠外源融资来解决。上市公司外源融资又可分为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债权融资方式;配股及增发新股的股权方式;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半股权半债权的方式。银行贷款是目前债权融资的主要方式,其优点在于程序比较简单,融资成本相对节约,灵活性强,只要企业效益良好、融资较容易,缺点是一般要提供抵押或者担保,筹资数额有限,还款付息压力大,财务风险较高。公司债券是指由公司发行并承诺在一定时间内还本付息的债权债务凭证。体现了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行为。债券在本质上也是借钱与还钱关系,但其与贷款的根本区别在于债券可以公开进行交易。而贷款除非债券化,否则是不进行公开交易的。相对于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的融资成本较低,可以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同时可以保证股本对公司的控制权。但与银行贷款有着类似的缺点,即财务风险较高、限制条款多,且融资规模有限。对于融入资金的公司来说,债券融资与银行贷款有相似的特点,一般把二者统称为债权融资。股权融资亦即公司发行股票进行融资。对上市公司而言,发行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属于公司的资本;对股东而言,所持有股份代表对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相对于债权融资,股权融资有着自己的优势,如:股票属公司的永久性资本,不需要偿还,也不必负担固定的利息费用,从而大大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由于预期收益高,易于转让,因而容易吸收社会资本等等。但股权融资也存在着不可避免的缺点,如发行费用高、易分散股权等。
  二、公司上市如何融资
  融资一般是经过证监会批准,通过券商融资。券商负责发行新股,新股的申购的资金即为融资的资金。被扣除发行成本后打到上市公司账户上。发行的股票价格一般按照原来的企业业绩而定,原股本每股收益大,同样的市盈率就可以享受高溢价,即较高的股价,上市公司发行的价格高了自己当然有好处。融资需要有一定的比例不能无限制的融资,比如政策规定融资额为资产的50%即50w。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在经过证监会核准后,可以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增发),这个时候上市公司会通过路演等方式确定了一个价格,这个价格就是发行价啦(上市公司在没上市之前这个价格很有可能是面值一块左右的),这个时候上市公司原股东就发啦,卖给股民的价格变成10多块,20多块都有,原股东持有的股票也是这个价(虽然有锁定期的限制,一般要求上市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这个时候通过申购啊摇号的方式确定发行对象,然后券商负责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就卖出去啦。券商会把扣除发行费的钱发给上市公司,这样子,钱就进入上市公司了。这就是股票交易的一级市场。股票市场是有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一级市场就是指认购上市公司的股份,购买上市公司ipo时候的股票,一级市场上购买的资金是直接给上市公司了。公司就是在这个时候得到融资的。之后的二级市场买卖您的交易对手方是其他的投资者,这部分钱是不会进入上市公司的融资账户的。二级市场的交易行为钱是在股民之间流来流去的,所以为什么说炒股是股民自己的投资行为就在这里了,买不买卖不卖不都是股民自己判断的。所以可以看出,对于融资首先需要公司发行股票,之后可以向大众发行对应的股票,而且股票是有二级市场的,因为二级市场的存在所以在以及市场的时候,融资的公司已经通过被购买股份的行为获取了资金,所以对于股民买卖股份是自愿行为,且其资金不会直接到融资的公司的账户,那么如何对上市公司的融资方式进行准确的认识是需要一定的认知,所以对于融资的认识稍显的复杂。
  
  
  
总结:如何对上市公司的融资方式进行准确的认识融资是公司必不可少的必经的一条路,根据相关的规定融资必须由专业的经融机构作出规划,同时对于准备融资的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直系亲属可不可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直系亲属可不可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一、直系亲属可不可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直系亲属不可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对于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不可以是法定继承人。遗赠扶养协议可分为以下两类......


·有人威胁的录音可以报警吗
      可以。恐吓威胁,是指行为人以将来作出一定危险行为来威胁被恐吓人或者近亲属的行为。恐吓威胁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严格的会构成刑事犯罪。单纯的恐吓行为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有些行为也......


·一、三期女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可以吗?
      一、三期女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可以吗?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明文规定了对女性劳动权利的保护,特别是针对女职工生理机能的变化,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给予特殊的保护。......


·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条件是什么?
      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条件是什么?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条件是经过审核确定满足了立案标准,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标准是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或者贪污数额不满5000元,但贪污的款项是属于救灾,抢险......


·公司法调整对象是什么?
      我国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对于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均设置了相关法律来维护,那么在公司中也相对应的设立了公司法来对公司的各种行为,活动进行了约束和管理,那么在法律意义上,公司法调整对......


·虚假诉讼罪犯罪主体是谁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虚假诉讼罪,为解决以往诉讼诈骗定罪争议问题。而在民事诉讼中存续虚假诉讼的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标准的,那么才会被虚假诉讼罪。任何一个犯罪都是有具体犯罪主体的,那么虚......


如何对上市公司的融资方式进行准确的认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