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临时工工资个税是怎样缴纳的?

  临时工是指短期在工作场所工作的员工,一般不同于正式的工作人员,没有劳动合同和最低工资标准的保障,工资通常以日薪或者周薪结算。临时工的工资在发放以前也要纳税。那么临时工工资个税是怎样缴纳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临时工工资个税是怎样缴纳的?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 不超过1455元的 3 0
  1、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10 105
  
  2、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20 555
  3、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25 1,005
  
  4、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30 2,755
  
  5、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35 5,505
  
  6、超过80,000元的部分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45 13,505
  二、临时工相关税前扣除问题
  
  
  按工资薪金操作:临时工、季节工,与企业签定长期或短期劳动合同或协议,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以下简称“国税函〔2009〕3号通知”)的规定,其工资薪金允许在税前扣除。
  
  需要提供的资料:企业应提供工资明细清单、劳动合同(协议)文本、个人所得全员全额申报证明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证明:
  
  注意按照工资薪金在税前扣除的话,不征收营业税,企业不需取得发票.
  
  按劳务报酬操作:如不符合工资薪金在税前扣除的条件,属于劳务费在税前扣除,必须满足按照劳务缴纳个税,同时需要取得发票。
  
  附:季节工、临时工为企业提供劳务,属于提供营业税应税行为。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企业应取得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等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三、临时工需要交纳个税吗?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所得;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具体界定方法是,是个人提供的劳务作为独立个人劳务,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其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假期工资等方面不享受单位员工待遇;
  (2)、其从事劳务服务所取得的劳务报酬,是按相对的小时、周、月或一次性计算支付;
  (3)、其劳务服务的范围是固定的或有限的,并对其完成的工和负有质量责任;
  (4)、其为提供合同规定的劳务所相应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其个人负担。
  因此,临时工是个税的纳税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缴纳个税。
  
  综上所述,临时工也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只要自然人与工作单位存在劳动雇佣关系,获得个人所得劳动报酬,在发放报酬之前必须交纳个人所得税。临时工工资个税是怎样缴纳的?工资个税是按照工资基数超出规定的部分按比例缴纳。
  
  
  
总结:临时工是指短期在工作场所工作的员工,一般不同于正式的工作人员,没有劳动合同和最低工资标准的保障,工资通常以日薪或者周薪结算。临时工的工资在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上海网络诈骗报警的方法有哪些
      上海网络诈骗报警的方法有哪些每个人都是不想要遇到网络诈骗的,但是一旦遇到网络诈骗就需要及时有效的采取一定的措施,来挽回一定得损失。遇到网络诈骗后除了自己及时的保留相关证据,及时的联......


·司法鉴定的瘢痕认定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的瘢痕认定是怎样的一、司法鉴定的瘢痕认定是怎样的面部块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块面积6.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10.0cm2以上。司法鉴定疤痕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


·离婚协议公证的好处有哪些
      很多夫妻在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后往往还要办理一个公证,但这并不是必须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办理离婚协议公证。确实,进行离婚协议书的公证可以带来一定的好处,那么办理离婚......


·夫妻共同偿还债务代理词如何书写?
      夫妻共同偿还债务代理词如何书写?一、夫妻共同偿还债务代理词如何书写?代理词无法定的固定格式,但有大体通用的文章结构,一般的代理词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一)首部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


·审查起诉期间辩护意见书的格式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期间辩护意见书的格式是什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犯罪嫌疑人___......


·劳动合同到期辞职怎么写?
      劳动合同到期辞职怎么写?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______由于个人原因,无法继续为______公司(单位)服务,现特提出离职,望公司领导予以批准。同时感谢贵公司一直以来对本人的帮助。谢谢!申请人:......


临时工工资个税是怎样缴纳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