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区分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依据是什么

  区分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依据是什么
  在生活当中,我们常说位高权重。表面上我们看见有些人风风光光的,但是实际上权力越大,所处的位置越重要,那么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也是比较多的。国家公职人员也是如此,我国既不允许国家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同时也不允许存在玩忽职守的这样一种行为。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区分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依据是什么?
  
  一、区分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依据是什么?
  
  这两个罪名最大的区别在于主观方面。玩忽职守是过失,滥用职权是故意。
  
  主体相同,结果相同,客体不同(刑事法律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客观行为方式,一为作为一为不作为。
  
  二、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规定》,行为人涉嫌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究: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的;
  
  7、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100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1000万美元以上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三、本罪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徇私舞弊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其实玩忽职守罪属于过失,但是滥用职权的话,那就是故意的。相比来说,滥用职权罪比玩乎职守罪的性质更为恶劣一点。但是如果因为玩忽职守给国家和公民造成了严重损失的话,那么相关人员甚至有可能会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总结:区分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依据是什么在生活当中,我们常说位高权重。表面上我们看见有些人风风光光的,但是实际上权力越大,所处的位置越重要,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开庭前减少诉讼标的诉讼费会退吗
      一、开庭前减少诉讼标的诉讼费会退吗诉讼中减少诉讼标的诉讼费不会被退还,如果发生原告将标的额降低,可以申请退回部分诉讼费。取消其他诉讼费和执行实际支出费用,实行先执行、后收费;当事......


·拆房政策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拆房政策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拆房标准的总则总纲由国家制定,而具体落实到地方的细则则由地方自己制定。最新拆房政策的补偿标准基本上是一平米几千元,具体的金额确定由原有房屋的材质和被征......


·不构成医疗事故就不赔偿吗?
      一、不构成医疗事故就不赔偿吗?对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第2款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能按照《条例》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该条规定并没有免除其按照......


·饮酒驾驶怎么处罚
      饮酒驾驶怎么处罚一、饮酒驾驶怎么处罚从交通事故的统计情况看,酒后驾车特别是醉酒驾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是首要原因。正因为是首要原因,新道路交通安全法把醉酒驾车的惩罚力度加大了。新道......


·总公司签劳动合同分公司买社保的行为是否合法
      总公司签劳动合同分公司买社保的行为是否合法一、总公司签劳动合同分公司买社保的行为是否合法?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缴纳社保这样合法,分公司和总公司是一回事。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人打架一方轻微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二人打架一方轻微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的,立为治安案件处理。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当被行政拘留、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


区分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依据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