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企业土地使用权拍卖程序有哪些

  企业土地使用权拍卖程序有哪些
  使用土地是需要拥有土地使用权的,那么企业土地使用权拍卖有哪些程序呢?企业土地使用权拍卖是需要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办理,利用这种叫价的方式更能发挥其社会效果,拍卖过程中需要到市地产交易中心组织,具体内容下文将为您介绍,请继续阅读。
  企业土地使用权拍卖程序?
  
  
  土地使用权拍卖操作程序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市地产交易中心组织土地使用权拍卖工作。市地产交易中心根据拍卖年度计划确定的时间,授权拍卖主持人在交易中心拍卖大厅主持拍卖。具体操作程序为:
  
  ①市地产交易中心在举行拍卖会前30日向社会发出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在市报上发布或在交易大厅挂牌公告;
  ②竞买者领取有关拍卖文件;
  ③竞买者参加拍卖竞投,应向市地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并缴交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认可资格;
  ④符合资格的竞买者于拍卖前到市地产交易中心领取竞价标志牌,进场就座;
  ⑤拍卖主持人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拍卖活动。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⑥竞买者最后应价低于底价(保留价)时,主持人有权终止拍卖;
  
  ⑦竞得人即时与市地产交易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于拍卖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没有竞得人退还所收保证金本金;
  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式
  
  1、通过出让和支付出让金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式
  
  
  (1)拍卖转让。
  
  这主要是指通过有关部门在社会上公开竞争,有偿转让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的一种方式。人民法院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法定机构对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根据其所处的周围环境、条件、发展前途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报出评估价。同时结合政府部门对处理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的有关要求,利用叫价方式,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出价最高、最符合政府部门规定要求的新的权利主体,拍卖结果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后,新的权利主体凭人民法院的裁定向土地管理部门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这种方式更能达到物尽其用,地进其力的社会效果。
  
  (2)协议转让。
  
  这种方式适用于已对破产企业的地上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进行了抵押的债权人。因为债权人对地上建筑物或者其他附着物进行抵押,在其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同时,赖以建设的土地使用权必然会随之转让。因此可以让抵押权人与清算组在已经掌握的综合评估价基础上自由协商定价,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协议书,协议书提交债权人会议通过后由人民法院作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裁定,这样,让抵押权人既实现自身的债权和土地使用权,又根据协议规定,将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费交给清算组,用以清偿破产债务和支付国家或集体应收取的出让金或土地使用权的部分增值,以达到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预期目的。
  
  (3)招标转让。
  
  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无抵押的土地使用权的处分,是在全体债权人中采用公平竞价方式进行。由于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是破产财产的组成部分,所以债权人就应享有优于非债权人的优先取得权,因此必须首先满足全体债权人的需求。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清算组根据已经掌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综合评估价,向全体债权人发出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标书,由债权人根据标书发出投标书,然后由清算组选定符合条件的债权人进行决算。决算后的情况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由人民法院裁定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费由清算组按规定处理。
  
  2、无偿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式
  
  
  对于企业无偿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政府部门可在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前提下,将土地使用权的处分权交由人民法院连同地上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
  综上所述,企业土地使用权拍卖是需要先发出拍卖广告的,然后竞买者领取相关资料缴纳保证金再进行拍卖叫价,以价高者得,竞买者还需签订确认书。拍卖活动遵循公平的原则,主持人有权停止拍卖。以上是对企业土地使用权相关知识的整理,若有疑问请咨询。
  
  
  
  
总结:企业土地使用权拍卖程序有哪些使用土地是需要拥有土地使用权的,那么企业土地使用权拍卖有哪些程序呢?企业土地使用权拍卖是需要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办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内容?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内容有哪些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细则是由交通运输部门在2010年5月1日的时候发布.公路工程的竣工和验收公路工程要有相应的......


·投资公司法人可转让吗?
      在当前日趋复杂的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企业的合并、分立经常发生,继而也会由此引起一系列变更、转让的事宜。那么,投资公司法人可转让吗?转让有哪些情形?需要进行哪些程序和手续?下面,就随我......


·经济纠纷的诉讼流程是怎么样的?
      经济纠纷的诉讼流程是怎么样的?1、起诉和受理这是经济诉讼的首要程序,需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法院将根据起诉书的情况来决定是否受理案件,对不符合法律要求的案件人民法院有权选......


·合伙企业的财产具体有哪些?
      合伙企业的财产具体有哪些?一、合伙企业财产有哪些?第二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


·锦州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现在各地对基础设施建设都很重视,辽宁锦州规划了一些高速公路及高铁项目,这些项目开工之前,政府要对沿线的土地进行征收,给涉及到的农户发放补偿款。那么,锦州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锦......


·公证赠与合同的撤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证赠与合同的撤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在日常生活当中,合同的内容是有很多种的,您在生活中可能也听到过这样的事情,相关的人员或者单位,决定将自己的私有物品转赠给其他人或者转赠给国家。合......


企业土地使用权拍卖程序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