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拒不执行探视权怎么办

  为了给未成年人创造一个比较好的成长环境,在我国针对未成年人有着各种各样的保护法规。夫妻双方在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其中一方,但是另一方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孩子进行探视,在执行探视权的期间,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必须进行协助。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拒不执行探视权怎么办?
  
  一、在我国拒不执行探视权怎么办?
  
  按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相关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二、探视权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法》第38条第二款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孩子父母可以就探望的时间进行双方协商。如果谈判破裂,或者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可以作出最终判决,而最终判决的时间,即便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同意也必须执行。
  
  此外,一般探视到子女成年时,子女就可以自己决定是否接受探视,也就是说,子女在成年后有了见父母或者不见父母的自主选择权。
  
  
  三、探视有哪些方式?
  
  
  根据司法实践,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
  
  探望性探视,具有探望时间短,方式灵活的特点,是指非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父或母以探望的方式探望子女,如定期见面、共同进餐等等;而逗留式探望则一般时间较长,是指在约定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如短期和子女生活在一起。
  
  当然,探视的方式依旧是先由双方共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再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四、哪些情形允许中止探望权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探望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但是,如果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的甚至严重损害子女的利益时,就应对其探望权的行使给予必要的限制。因此,婚姻法第38条第3款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对于探望权的中止,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探望权的中止以出现法定的中止事由为条件。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婚姻法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一)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三)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四)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五)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中止探望权的惟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至于其他原因,如父母之间相互关系恶化,或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等,都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理由。
  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在行使自己开始前的时候,另一方拒不执行,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实不让其中一方对孩子进行探视,从整体程度上来说,对孩子的成长也是非常不利的。所以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大人们一定不要将自己的矛盾迁移到孩子身上。
  
  
  
  
总结:为了给未成年人创造一个比较好的成长环境,在我国针对未成年人有着各种各样的保护法规。夫妻双方在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其中一方,但是另一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注册装饰公司需要什么资质?
      注册装饰公司需要什么资质?一、注册装饰公司需要什么资质?1、营业执照任何一个装修公司,都必须办理营业执照,这是必备证件,是企业在工商局合法注册的唯一证明。营业执照上记载着企业名......


·侵犯著作权应负的法律责任
      侵犯著作权应负的法律责任一、民事责任是指侵权行为人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1、适用民事责任的侵犯著作权行为。第一,侵权行为使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遭受损害。损害事......


·向法院起诉应该提交什么材料:
      向法院起诉应该提交什么材料: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私企领导收礼犯法吗
      犯法。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


·法律中规定的非法采矿罪的主体包括哪些
      矿产资源是受到保护的,毕竟这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因此如果想要开采的话,需要合理的有计划的进行,不能造成资源的浪费,更加不能违法进行开采,不然就有可能构成《刑法》中规定的非法采矿罪。那......


·一、一方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需要配偶同意吗?
      一、一方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需要配偶同意吗?遗产未分割前,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并不需他人同意;以及一方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导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时方为无效。物权法第二十九条......


在我国拒不执行探视权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