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概念是什么?

  吸毒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打击是毁灭性的,基于此,我国对毒品犯罪打击保持高压状态。在公安机关查处的毒品犯罪中,有一类是是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及幼苗的。这种犯罪方式虽然不是直接对人民群众造成伤害的,但是性质也是比较严重。那么,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概念是什么?下面我们根据刑法有关条文给您讲一讲。
  
  
  一、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概念是什么?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
  
  本罪的对象是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毒品原植物是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未经灭活,也就是能存活的,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已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的种子或者幼苗的不构成本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买卖,是指以金钱或者实物作价非法购买或者出售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行为,所谓非法运输,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私自从事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运输的行为,包括国内运输和在国境、边境非法输入输出。所谓非法携带、持有,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没有合法的携带权、持有权而占有、携带、藏有或者以其他方式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的行为。还必须具备数量较大这一要素。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综上所述,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客观表现是未经批准,采取非法手段携带毒品植物种子的,其破坏的是国家对毒品植物的管理制度。这些就是我们总结整理的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在量刑上面,构成此类犯罪的,最高刑期是有期徒刑三年。
  
  
总结:吸毒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打击是毁灭性的,基于此,我国对毒品犯罪打击保持高压状态。在公安机关查处的毒品犯罪中,有一类是是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私募基金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文件,流程是什么?
      私募基金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文件,流程是什么?一、私募基金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人身份证电子版、股东身份信息5、所有......


·被胁迫成立的婚姻是否有效?
      被胁迫成立的婚姻是否有效被胁迫结婚的婚姻是否有效取决于受胁迫的一方是否在相应的时间内向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一般情况下,受胁迫的一方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


·一、试用期是不是随时可以提出辞职?
      一、试用期是不是随时可以提出辞职?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非机动车有逆向行驶的违章条例吗
      非机动车有逆向行驶的违章条例吗?《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已经明文规定了“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交通管理部门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得癌患者故意伤害他人可以免除处罚吗?
      得癌患者故意伤害他人可以免除处罚吗?一、得癌患者故意伤害他人可以免除处罚吗?1、癌症不是免除或减轻其法律责任的法定事由,究竟承担何种责任,需要结合其实施砍杀行为时的主观动机,如果......


·哪些行为属于非法集资?
      哪些行为属于非法集资,依据刑法规定,非法集资的罪名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罪,是指单位或个人没有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行为,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行为......


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概念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