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应如何缴纳

  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劳动者都应该履行的义务,只要工资等到纳税的起征点就应该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应如何缴纳?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应如何缴纳1、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2、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3、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4、个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5、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偿个人所得税。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如下:1、年限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之规定,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统一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以六个月作为分界线做出不同的规定,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不再限定补偿年限: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之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在新法下,此两种情形经济补偿已经没有12个月的限制了。3、工资计算基数: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之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基数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依据该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劳动合同法简化了工资的计算标准,规定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关于“工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如果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我们应该向公司申请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公司不同意我们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根据赔偿金的数额达到了纳税标准,我们就应该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若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我们建议登录平台咨询专业律师,随时随地的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给您最有益的建议及咨询。
  
  
  
总结: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劳动者都应该履行的义务,只要工资等到纳税的起征点就应该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应如何缴纳?我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借条在诉讼时效内怎么起诉还钱
      借条在诉讼时效内怎么起诉还钱一、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1、要看借条的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通常情况下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还款,诉讼时效则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


·夫妻没离婚能分割财产吗?
      夫妻没离婚能分割财产吗可以。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


·在建工程抵押房屋能否预售
      在建工程抵押房屋能否预售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在建工程房屋,需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如果房地产开发商将在建工程房屋抵押后,为了及时归还贷款,并没有停止房屋的预售。这种行为是否符合......


·治疗个人申报工伤旧伤复发费用由谁出?
      治疗个人申报工伤旧伤复发费用由谁出?员工个人出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也支付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之后旧伤复发,应由工伤人员本人承担工伤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


·长沙农村拆迁补偿
      长沙农村拆迁补偿一、长沙农村拆迁补偿住宅房屋补偿费标准为:钢混,970元/平方米,房屋装饰装修及设施补偿费710元/平方米;砖混一类,780元/平方米,房屋装饰装修及设施补偿费580元/平方米;砖混......


·离婚财产申报表应该怎样填写
      离婚财产申报表应该怎样填写离婚财产申报表只要按照相关的提示准确真实的填写即可,填写的原则是:强制申报原则;如实申报原则;保密原则。夫妻如果协议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的,需要到当地民政......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应如何缴纳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