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关于价格欺诈解释是什么

  在我国关于价格欺诈解释是什么
  目前我国一些大城市的居民,对于消费者的基本权益还是比较注重的。在日常生活当中购物的时候,有些时候会发现商家,在商品价格上打擦边球,标注的价格以实际兜售的价格都是不一样的,其实商家的这种做法属于价格欺诈,消费者是完全可以进行投诉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关于价格欺诈解释是什么?
  
  一、在我国关于价格欺诈解释是什么?
  
  《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二、国家计委出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认定以下13种价格行为为价格欺诈行为:
  
  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
  
  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3、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4、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
  
  5、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6、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7、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
  
  8、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
  
  9、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
  
  10、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11、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12、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
  
  13、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
  
  三、价格欺诈行为的法律责任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第七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在我国价格欺诈就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这种行为通常称之为价格欺诈行为。如果商家存在这种行为的话,被消费者进行投诉的话,会面临相应的罚款和其他法律后果。
  
  
  
  
总结:在我国关于价格欺诈解释是什么目前我国一些大城市的居民,对于消费者的基本权益还是比较注重的。在日常生活当中购物的时候,有些时候会发现商家,在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公司劳动合同欺骗的情况有哪些?
      一、公司劳动合同欺骗的情况有哪些?用人单位在实际操作中有包括岗位发生变化、工资变低、公司情况失真、劳动者被迫辞职等行为就构成了用工欺诈。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


·酒后驾车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因为此时酒精对人的麻痹作用很大,
      酒后驾车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因为此时酒精对人的麻痹作用很大,如果此时还要强行开车上路的话,那么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就会很大。那现实中,酒驾出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呢?如果你不是很清楚的话......


·一、买卖二手房注意的陷阱有哪些
      一、买卖二手房注意的陷阱有哪些1、购买二手房,最重要的是认真审查房屋产权的完整性、可靠性。首先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产权证书正本,并到房管部门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以及拟购房产产权来源和产......


·直系亲属股权无偿转让合同范本的内容是什么?
      直系亲属股权无偿转让合同范本的内容是什么?无偿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


·按照规定
      按照规定,驾驶摩托车也要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并且要规范驾驶。可是在日常生活中,有不少人不仅无证驾驶,而且在喝酒后依旧驾驶,这种行为是比较危险的,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我国最新刑法修订案......


·网约车出车祸应该由谁担责?
      网约车出车祸应该由谁担责?法律对于责任的认定往往秉承着谁侵权谁担责的原则进行处理。网约车作为新型的营运方式,法律对其侵权责任的认定还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从网约车出车祸的具体情况中......


在我国关于价格欺诈解释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