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法采矿罪管辖法院是哪个?

  在我国矿产资源的开采应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批,如果企业未得到审批而非法采矿的,会构成非法采矿罪。对于这类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中对它的管辖法院做了相关规定,没有管辖权的法院没有权限对该案件进行审理。那非法采矿罪管辖法院是哪个?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非法采矿罪管辖法院是哪个?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非法采矿罪一般会由犯罪人员采矿地所在法院管辖。
  
  二、非法采矿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六十八条 [非法采矿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一)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
  
  (二)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
  
  (三)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的;
  
  (四)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开采矿产资源的(共生、伴生矿种除外);
  
  (五)其他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
  
  在采矿许可证被依法暂扣期间擅自开采的,视为本条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认定。
  
  三、对非法采矿罪的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采矿罪管辖法院一般为采矿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矿产有重大的经济价值,它的开采需要有一定的资质,还应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如果没有采矿许可证但却擅自采矿的,价值在5-10万以上的,就会被立案侦查,承担刑事责任。
  
  
  
  
总结:在我国矿产资源的开采应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批,如果企业未得到审批而非法采矿的,会构成非法采矿罪。对于这类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中对它的管辖法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费用需要多少?
      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说,知识产权无疑是非常宝贵的一笔财富。因此很多企业都会对之产权贯标认证。但是贯标认证是需要相关的费用的。因此,他们都想要知道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费用需要多少?那么,接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的内容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的内容有哪些?公民可以获得土地有使用权,却不能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国有土地的规则也是如此,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范围极广,有三个不同的方面,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内容自然也......


·四十五万标的诉讼费多少钱?
      四十五万标的诉讼费多少钱?一、四十五万标的诉讼费多少钱?四十五万标的诉讼费7300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


·检察院退侦本人知道吗?
      检察院退侦本人知道吗?司法机关不会主动通知,但本人可以询问得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


·公司授权分公司签订合同合法吗?
      公司授权分公司签订合同合法吗?授权的情况下,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


·一般不需要。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一般不需要。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


非法采矿罪管辖法院是哪个?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