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房产分割的内容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现在由于社会的发展,选择离婚的夫妻数量也越来越多,夫妻双方离婚时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财产分割了。夫妻婚前和婚后的共同财产还有房产在离婚时都得分割,夫妻协议分割是最方便快捷的,但是如果双方无法协商就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下文对房产分割的内容有些什么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关于房产分割的规定
1、婚前购买的商品房 (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2、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
(1)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 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3、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 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4、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
(1)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
(2)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
(3)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5、对房屋增值部分的处理
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原始部分属于拥有产权的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上文对房产分割的内容有些什么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根据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后为购买者所有,婚后一起还贷款的由夫妻商议分割,对于房产分割有异议的夫妻可以通过诉讼程序处理房产分割的问题。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十分重要,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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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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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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