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怎么计算人身损害赔偿 实践中中,因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引发的人

  怎么计算人身损害赔偿
  
  实践中中,因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有发生。那么,在人身在受到损害时,该怎么要求去损害赔偿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又该怎么计算人身损害赔偿?下面,请跟随我们相信了解一下相关知识吧。
  
  一、怎么计算人身损害赔偿
  
  一般按下列方法计算即可:
  
  1、医疗费用部分
  
  (1)医疗费:凭医疗票据或证明。
  
  (2)后续医疗费:凭医疗机构证明。
  
  (3)误工费:按自己的工资收入损失或当地平均职工工资收入赔偿,农村按平均可支配收赔偿。
  
  (4)护理费:按实际发生的护理费用赔偿,但费用需要合理。
  
  (5)交通费住宿费:以本人及必要的护理人员为治疗发生的交通、住宿费用,应当以正式发票为凭。
  
  (6)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公务员出差规定,但现在这个规定太旧,没有合理的法定依据。
  
  (7)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2、伤残赔偿部分
  
  (1)伤残赔偿金:按当地人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或农村纯收入,全残赔偿20年。十级伤残赔偿2年。
  
  (2)伤残用具费:依实际发生费用
  
  (3)被扶养人生活费:受害人所负担的被抚养人,按平均消费性支出,未成年人抚养至18岁,老年人计算20年,每超过60岁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算5年。但每年总和不能超过平均消费性支出值。同样需要乘上伤残比例系数,并且需要扣除其他负担该扶养义务人的义务份额。
  
  3、如果死亡:
  
  (1)丧葬费:受诉法院当地平均职工月工资,计算6个月
  
  (2)被扶养人生活费:同伤残一栏,只是伤残比例系数为非作1即可。
  
  (3)死亡赔偿金:同伤残一栏,只是伤残比例系数为非作1即可。
  
  4、其他:
  
  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也在赔偿之内;证明有精神损失的,也可以要求赔偿。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给付方式有哪些
  
  人身损害的物质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有一次性给付、继续给付和定期金给付三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方式: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1)判决一次性支付(付款)方式;
  
  (2)判决分期付款方式:需赔偿权利人同意,应当加上法定利息。
  
  2、继续给付方式:
  
  对于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的,赔偿权利人(不受诉讼次数的限制)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 5-10年。
  
  3、定期金给付方式: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1)适用的赔偿项目如下:
  
  ①残疾赔偿金;
  
  ②被扶养人生活费;
  
  ③残疾辅助器具费三项。
  
  不适用于以下项目:
  
  ①一审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
  
  ②死亡赔偿金;
  
  ③精神损害抚慰金。
  
  (2)以赔偿义务人提出请求并提供担保为条件;不以赔偿权利人同意为条件。
  
  (3)定期金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上文中,我们不仅为您带来了人身损害赔偿计算的内容,同时还提供了人身损害赔偿给付方式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更加顺利的获得相应的赔偿。必要时,还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索赔。
  
  
总结:怎么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实践中中,因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有发生。那么,在人身在受到损害时,该怎么要求去损害赔偿呢?根据我国法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长期劳动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吗?
      长期劳动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吗?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劳资双方都是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


·一、关于我国醉驾罚款多少钱?
      一、关于我国醉驾罚款多少钱醉酒驾驶机动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处罚金。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


·工伤鉴定标准十级中本人工资吗?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依照法律的规定应获得一定的工伤赔偿以及单位的补助。在获得工伤保险赔偿之前,工伤职工应到相关部门作一次工伤鉴定,确定工伤伤残等级之后,再获得对......


·政府部门在做出征地拆迁前需要准备哪些工作
      政府部门在做出征地拆迁前需要准备哪些工作政府部门在做出征地拆迁前需要准备哪些工作?(一)拟定征用土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其中征用......


·行政复议申请提交哪些材料
      行政复议申请提交哪些材料一、行政复议申请提交哪些材料申请行政复议,需提交以下材料:(一)自然人提交以下材料:1.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


·借条怎么写有法律效力
      借条怎么写有法律效力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借条一定要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借条就是一个能证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因此,能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借条就有法律效力。借条内容要有债权......


怎么计算人身损害赔偿 实践中中,因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引发的人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