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刑诉法新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如何进行?

  刑事诉讼法不仅是对犯人起到约束和严惩他们的作用,还可以保护每个公民的人生安全,但是警方一旦确定了犯罪人员,想要对其进行询问,这个时候根据刑诉法新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如何进行呢?您这就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刑诉法新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如何进行?(一)讯问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第一百二十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第一百二十一条 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第一百二十二条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第一百二十三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二)询问证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三)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第一百二十五条 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第一百二十六条 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也适用于询问证人。第一百二十七条 询问被害人,适用本节各条规定。如果公安机关想要对犯罪人员进行询问那么在询问的时候侦查人员是不能少于二人的,不能出现一对一的询问,之后对于询问地点的选择一般都是在看守所内进行,最好是犯罪人员所被羁押的看守所内。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刑事诉讼法不仅是对犯人起到约束和严惩他们的作用,还可以保护每个公民的人生安全,但是警方一旦确定了犯罪人员,想要对其进行询问,这个时候根据刑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有多少
      有多少人欠网贷不还的?近几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网络信贷以其快捷、方便、抵押方式灵活、操作简单、受众范围广等特点,受到广大老百姓、尤其是需要小额信用资金、偏好网上消费的年青......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一年多少钱?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一年多少钱?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年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年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


·刑事审判时能否退补侦查?
      一、刑事审判时能否退补侦查?刑事审判时也是可以退补侦查的,只要发现证据不足就可以退侦,但是必须要按照既定的流程进行,若是程序上都存在瑕疵,那么不管刑事案件的审理,是否由于冤假错案......


·对方父母离婚对抢孩子抚养权有利吗?
      对方父母离婚对抢孩子抚养权有利吗?对方父母离婚与孩子抚养权的争夺没有直接关系,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


·持刀恐吓并抢劫怎样判罚的
      持刀恐吓并抢劫怎样判罚的一、持刀恐吓并抢劫怎样判罚的持刀威胁抢夺他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肖像权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
      肖像权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一、肖像权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一)侵害肖像权的民事责任:1、有损害事实的发生。如被摄者肖像权受到侵害后,受害人的名誉、地位、身份受到打击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


刑诉法新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如何进行?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