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加工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加工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承包商有时候会签订一些加工合同,这些合同签订需要双方都要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出现问题能有效解决病有所依据,最后工作才能更好的完成,确保双方都满意,以承揽合同为例,我们搜集了一些关于加工合同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加工合同注意事项
  在承揽合同中,尤其是涉及技术含量较高的承揽工作的合同中,一般均约定主要工作应当由承揽人自行完成。这对于维护定作人对承揽人的依赖以及合同利益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作为承揽人,如考虑到自身在合同期限内有可能不能按时完成承揽工作,而必须与第三人合作才能按时交付工作成果时,则可以在签订合同时与定作人进行协商,约定可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这样对于促成合同的签订以及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将起着积极的作用。反之,如果承揽人在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这样将给承揽人带来一系列的法律风险。
  及时通知的义务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或图纸、技术要求等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及时通知定作人进行更换、补齐或采取其他的补救措施,如承揽人不及时通知或定作人怠于答复则有可能导致合同不能按时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因此,这里就涉及到“通知”的时间及方式问题了。所以,在承揽合同中,应当明确,如出现上述问题,合同一方应当在 天内,通过 方式通告对方,只要守约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履行了通知的义务,则可避免相关的法律风险。
  定作人的协助义务
  定作人有依据合同提供材料、设计图纸、技术要求、样品的义务,如出现相关材料存在瑕疵的,定作人还应及时更换、补齐。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催促其履行,如果定作人仍不履行的,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这里涉及到催促履行期的问题,应当在合同中予以具体化。
  承揽人的留置权
  承揽人享有留置权需具备两个条件:1、定作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报酬或材料费等价款,2、承揽按照承揽合同的约定占有工作成果。在签订承揽合同时,双方应当对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进行约定,如果定作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的,则留置权人有权选择将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留置财产后优先受偿,这对于承揽人取得相关的报酬起到很好的保障作用。
  承揽人的保密义务
  承揽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定作人的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如:设计图纸、技术资料、专利成果甚至是定作人要求保密的姓名、名称、住所等,如果承担人泄漏或不正当使用该秘密的,将会给定作人的利益带来损害。因此,在签订承揽合同时,定作人应明确约定承揽人保密的内容和期限,保密的期限可以不限于合同的履行期限,并应具体约定如承揽人违反保密的义务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通过以上阅读,相信您应该对于加工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有所了解。加工工作的进行本来就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做出成果,卫视双方都能合作满意,才签订加工合同,因此,为方便双方工作能有效进行指定加工合同时双方都要注意好自己的义务,审慎制定条款内容,以防产生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总结:加工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承包商有时候会签订一些加工合同,这些合同签订需要双方都要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出现问题能有效解决病有所依据,最后工作...#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向保险公司报案。通常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
      向保险公司报案。通常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方不仅要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二、事故现场勘查、检验。保险公司接到出险报案后,应当立即安......


·不行政处罚决定的后果是什么?
      不行政处罚决定的后果是什么不行政处罚决定的后果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女方怀孕离婚可以吗?
      女方怀孕离婚可以吗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靠法律的手段维护婚姻的稳定并非婚姻立法的本意。婚姻能否维持,能否形成人们所期盼的幸福美满的婚姻关系,关键取决于婚姻当事人双方的合意;再者,婚......


·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范本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范本需要注意哪些细节1、尽量填写辞职申请书办理离职手续,你还需要再就业,如果没有相应的手续办理,再入职将会遇到很多困难。尽量写好辞职申请书,注明辞职原因交付用人......


·一、醉驾吹气跟血液检验结果是多少就构成犯罪?
      一、醉驾吹气跟血液检验结果是多少就构成犯罪?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醉酒驾驶机......


·著作权侵权管辖地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侵权管辖地规定是什么?著作权侵权管辖地规定是应当由侵权行为发生的地方法院进行管辖,或者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管理。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


加工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