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食品供货协议范本具体是怎样的

  食品供货协议范本具体是怎样的?
  
  人们常常听说供货协议,却不知道其概念和内容,想要了解这些,我们首先要了解协议的定义,如果简单的解释,协议在法律上就是合同,它是保护协议双方公平权益的一种重要途径。简而言之,食品供货协议定义是供货方购货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供货中的各项事宜所签订的协议,下文我们共同具体了解下供货协议怎么写。
  
  食品供货协议范文
  
  购货方:甲
  
  供货方:乙
  
  为甲乙双方相互之间发生财务纠纷问题,为明确食品供货商和经营者双方的食品质量责任,避免和减少各类食品质量违法违章行为的发生,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协议。
  
  一、食品供货商的责任
  
  1 、保证食品质量,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证食品质量。
  
  2、提供卫生生产许可证、QS标识、营业执照等证照复印件。
  
  3、提供的食符合品必须《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
  
  4、提供食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5、若因供货商提供的食品本身存在问题、应及时处理。
  
  6、积极协助销售商(使用方)处理食品质量方面的消费投诉或纠纷。
  
  二、食品销售(使用)者的责任
  
  1、在用货日得前一天与供货方电话订购计划,时间为用货日前一天的上午八点到十一点半,下午一点半到四点之间。
  
  2、明送货时间与送货数量。赞定送货时间为用货日上午十点之前,数量为用货日前一天告知供货方数量。
  
  3、收货及时签字,并留好对账联。
  
  4、及时全额结清货款,结款时间为送货日次日。
  
  5、帮助供货方检查、验收食品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应积极帮助处理。
  
  6、因食品保管以及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由食品销售者承担。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供货商(章) 销售(使用)商(章)
  
  负责人 负责人
  
  或签约代表(凭委托书): 或签约代表(凭委托书):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主要是为了保护供货方和购货方合法权益的,同时它也规定了双方的责任以及保护了双方权利,看到这里,屏幕前的你,如果需要一份这样的合同。
  
  
  
  
  
总结:食品供货协议范本具体是怎样的?人们常常听说供货协议,却不知道其概念和内容,想要了解这些,我们首先要了解协议的定义,如果简单的解释,协议在法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医保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由两部分组成,即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的实际缴费年限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之前的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和实......


·补充移送审查起诉书的内容有哪些?
      一、补充移送审查起诉书的内容有哪些?审查起诉告知书就是指对案件审理完毕,将此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接着,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所移送来的案件进行仔细的核查和审查,会根据审查结果来决定对犯......


·取消补缴社保?
      取消补缴社保?可以说养老保险来了一次大改革。社会保险可以说是每个出生于社会的人十分关注的,这关系以后现在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整理了社保补缴政策来大概解读滁州社保补缴政策,想要了解详细......


·一、男方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男方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法院判决男方支付抚养费,如果男方不履行,女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须另行起诉。一般法院会从对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划,就是去当时判决的法院(所有诉讼费用由对......


·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既遂一般判几年
      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既遂一般判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必须要出庭吗
      诉讼肯定是原告方与被告方之前的对峙,在离婚诉讼中也不例外。作为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原则上肯定是要出庭支持诉讼的,那么这是否意味着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必须要出庭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


食品供货协议范本具体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