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法总则规定沉默意思表示的条文是什么?

  民法总则规定沉默意思表示的条文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理论中的重要内容,我国《民法典》对此作了详细的规定,由于以往的法律对此没有进行规定,所以很多人不知道沉默意思表示是什么,适用的规则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沉默意思表示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规定沉默意思表示的条文是什么
  
  第一百四十条??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
  
  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二、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为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而法律行为是司法自治的实践手段,因此意思表示意义重大。意思表示,指向外部表明意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
  
  1、意思表示的生效
  
  (1)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2)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3)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
  
  2、意思表示的撤回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3、意思表示的解释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
  
  综上所述,民法典规定沉默意思表示是意思表示的具体形式之一。详言之,如果当事人双方之间存在约定或者相关的交易习惯,或者对于某种交易行为法律规定可以通过沉默的方式进行交易,那么当事人的沉默也可以作为一种意思表示的方式。
  
  
总结:民法总则规定沉默意思表示的条文是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理论中的重要内容,我国《民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商业信用的特点有哪些,主要局限是什么?
      商业信用的特点有哪些,主要局限是什么?商业信用是以信用为基础成立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不可能作为单独的个体而存在,因此,在和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交易或事项经常会涉及到商业信用的问题。那......


·工程质量检测标准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检测标准是怎样的现代社会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要求很高,在施工过程中注重施工技术以及建筑材料的质量要求,在竣工之前会根据工程质量检测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评定,确定质量合格......


·一审诉讼标的增加会审理吗
      一审诉讼标的增加会审理吗小额诉讼制度是以小额案件为对象的一种制度。小额案件是指案件轻微,诉讼标的金额特别小的案件,它并非专指小额金钱给付请求,还包括请求给付金钱以外的其它替代物的情......


·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是什么意思?
      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是什么意思?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就是管理和运作股权投资基金的企业。一、本规定的适用对象(一)本规定所指股权投资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对非上市企业进行......


·紧急避险要承担民事责任吗
      紧急避险要承担民事责任吗?一、紧急避险要承担民事责任吗“如果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若紧急避险具有合法性事由的缘故,可免责。关于紧急避险......


·工作过程中员工脑出血算不算工伤
      工作过程中员工脑出血算不算工伤?工作过程中员工脑出血一般不算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


民法总则规定沉默意思表示的条文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