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什么是食品监管渎职罪?如何认定食品监管渎职罪

  随着近年来国内国外爆发的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逐渐成为了一个全民关注、全民讨论的话题。食品安全问题对《刑法》的影响便是在刑法修正案(八)中新增了食品监管渎职罪,那么什么是食品监管渎职罪,如何认定食品监管渎职罪呢,请看下文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食品监管渎职罪
  简单的说,食品监管渎职罪,就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从具体犯罪构成要件上来看,食品监管渎职罪主要由以下几点构成。(一)行为人是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二)行为人在主观上至少存在过失。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既可构成本罪,即在主观上应该预见自己的玩忽职守行为或滥用职权行为可能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极其不负责任的心理态度。行为人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的行为是故意的,但对损害结果的发生的过失的。(三)行为人在客观上表现为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本罪表现为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在危害行为上包括两种行为方式,一为玩忽职守即消极的不作为,明明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而不履行监管义务,二为滥用职权即积极的作为,超越职权范围或者违背法律授权的宗旨,违反职权行使程序行使职权。在危害结果上要求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四)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二、如何认定食品监管渎职罪
  了解了什么是食品监管渎职罪,那么在具体案例中,我们又如何认定食品监管渎职罪呢。一是从行为人的心理结构看:在认识因素方面,食品监管人员行使国家监督管理职权,经过一定的专业知识培训,熟悉本部门的监管业务活动,对渎职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即导致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具有认识可能性。在意志因素方面,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食品监管人员对结果的发生是持放任的心态或者轻信避免的心态。二是从本罪客观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关系看:食品监管渎职罪是特殊的渎职罪,食品监管人员的渎职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自然、社会、人为等介入因素,渎职行为与实际危害结果之间是一种间接关系而非直接关系,食品监管人员在此扮演的是间接责任人的角色。如何认定食品监管渎职罪的相关介绍,如果您对本罪还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的刑辩律师,因为该罪从刑法修正案(八)才成立,于 年 5 月 1 日 起才施行,施行时间短,现实可参考的案例不多,导致对本罪的认定有许多困难,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正面临此罪的困扰,笔者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出适当的辩护意见,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总结:随着近年来国内国外爆发的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逐渐成为了一个全民关注、全民讨论的话题。食品安全问题对《刑法》的影响便是在刑法修正案(八)中新增...#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破产清算的前提是什么?如何进行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的前提是什么?如何进行破产清算?一、破产清算的前提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条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债......


·企业拆迁的补偿项目具体有哪些?
      企业拆迁的补偿项目具体有哪些?我国正在进行城市化建设,在这一过程中就会涉及到对一些建筑物的拆迁。拆迁之前会和所要拆迁房屋的产权人进行沟通,并对房屋进行评估,会给予被拆迁房屋产权人一......


·无证驾车肇事逃逸会怎么处罚?
      无证驾车肇事逃逸会怎么处罚?一、无证驾车肇事逃逸会怎么处罚?无证驾驶肇事逃逸应当视具体情节轻重,依据以下条款进行处罚:1、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要怎么赔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要怎么赔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要怎么赔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生小孩罚款吗?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生小孩罚款吗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最新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
      最新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集团公司是一种团体公司,一般是由一个公司的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组成,也可以是几个关系密切的公司组成的联盟。那么,想要成立这样庞大的集团公司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什么是食品监管渎职罪?如何认定食品监管渎职罪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