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地区征地赔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地区征地赔偿标准是什么在农村地区进行征地的,除了涉及到对土地的赔偿外,往往还有对土地上房屋和青苗的赔偿,那么这个具体标准是怎样的呢?对于被征地人来讲是很重要的内容,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农村地区征地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标准分为农村集体和国有土地二类:1、农村补偿标准,依据我国土地法及土地法实施条例确定。可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2、国有土地的标准,参照当地国土部门公布的不同地类地价确定。(二)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三)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二、农村征地的程序是什么
(一)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二)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三)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四)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五)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六)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上就是对农村地区征地赔偿标准的内容,但愿能够帮助你解开疑惑。在不同的地区,这个赔偿标准的具体规定都不太一样,因此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规定来计算赔偿数额。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网站的律师询问,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
总结:农村地区征地赔偿标准是什么在农村地区进行征地的,除了涉及到对土地的赔偿外,往往还有对土地上房屋和青苗的赔偿,那么这个具体标准是怎样的呢?对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手续怎么办理?
婚姻破裂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在离婚时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房产是重要的一部分。房产协商或者判决后需要移交过户,很多人不知道房产过户的概念和程序,怎样处理。那么,夫妻离婚房子过户手续......
·一、房管局备案合同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拿回来吗?
一、房管局备案合同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拿回来吗?可以拿回来,并对产权分割和过户处理,有关离婚房产分割的情况有:(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
·农村自己交社保怎么交
自己交社保的方法: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一、申报。已参保个人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手册等资料,到个人缴费申报窗口申请缴费。新参保人员持城镇个体工商户、灵......
·在起诉时没有标的遗嘱收费是怎么样的?
在起诉时没有标的遗嘱收费是怎么样的?没有标的遗嘱收费也是会按五十元来进行给予。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标的金额10万......
·专利权终止的情形包括什么?
导致专利权终止的情形包括什么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20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专利权期限届满依法终止的,专利局应当通知专利......
·交通事故该怎么起诉
在产生交通事故纠纷后,不少人还是会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解决,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打官司。但此时就会涉及到一个问题,当事人应该怎么向法院起诉呢?若起诉不成功,案件肯定也就得不到处理,那究竟......
农村地区征地赔偿标准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