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侵权造成轻伤标准赔偿多少钱

  侵权造成轻伤标准赔偿多少钱
  
  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而对他人的人身造成了损害的,此时需要结合鉴定的伤残等级来确定具体的赔偿。这个时候就会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以及死亡四个等级,那其中侵权造成轻伤标准赔偿多少钱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赔偿的项目与标准是统一的,具体的数额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再确定。另外提出赔偿时,必须有相关凭证依据。当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某一数额。
  
  一、致人伤害,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以及精神抚慰金。
  
  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二、医药治疗费的赔偿
  
  1、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2、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3、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4、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5、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6、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托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7、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二、误工费的赔偿
  
  1、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2、(有工作单位的)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4、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
  
  5、受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赔偿。
  
  6、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1) 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
  
  (2) 违反政策法律规定的,其赔偿要求不予支持。
  
  7、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确实无法从事家务劳动造成其他家庭成员负担过重的,可酌情予以经济补偿。
  
  8、受害人的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三、护理费的赔偿
  
  1、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受害人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
  
  2、护理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3、护理人员一般设一至二人,但确有必要的除外。
  
  4、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四、交通费、住宿费的赔偿
  
  1、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
  
  2、交通费的赔偿,一般应以公共电(汽)车、火车的硬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计算。但伤情危急,交通不便或当地无上述车(船)的除外。
  
  3、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标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
  
  4、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侯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5、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五、营养费的赔偿
  
  1、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2、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3、侵害人探视受害失时携带的食品,一般应当视为赠与。
  
  六、法律支持对人身损害提出精神抚慰金的要求。
  
  具体数额可以协商,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协商不成的,由法庭酌情确定。
  
  依你所述,具体的赔偿数额要以法律规定为基础,再双方协商;最好能平和一些,对精神抚慰金这块,可以重点强调一下。如果协商不成,在法庭上,你方提出的要求,是需要证据支撑的,没有证据的,法庭就不支持了。
  
  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现实中,针对不同的伤害情况,具体的赔偿标准也是有所差异的,自然造成的损害比较严重的话,此时获得的赔偿也是比较多的。如果因为赔偿问题与对方产生了争议的话,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总结:侵权造成轻伤标准赔偿多少钱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而对他人的人身造成了损害的,此时需要结合鉴定的伤残等级来确定具体的赔偿。这个时候就会分为轻微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在劳动关系中,有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主张违约金,而有的情
      在劳动关系中,有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主张违约金,而有的情况下则是主张赔偿金。虽然这二者都是关于赔偿方面的,但违约金与赔偿金还是有很大不同的。那究竟该如何区分违约金与赔偿金呢?我......


·很多人在日常的生活当中,都会说一些带有侮辱、诽谤性的话语,但
      很多人在日常的生活当中,都会说一些带有侮辱、诽谤性的话语,但是大多数人在遇到这样的情况的时候,会选择忍气吞声,当然也有一些人会选择报警,但是对于这样言语上的侮辱诽谤的行为,很多人都......


·在我国诈骗罪会查家人账户吗?
      生活当中诈骗肯定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公安机关在将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以后,肯定也会及时的将犯罪分子诈骗的金额悉数追回。这对受害者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在查处被犯罪嫌疑人诈骗的金额的时......


·法律规定几岁才不算童工
      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法律相对完善的中国,童工依然普遍存在我国多个地区,并已经成为一种客观存在,童工的生存发展环境都相当的恶劣。即使很多人都知道聘用童工违反法律,但部分人是知法犯法,......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重复提起异议拖延执行的,法院应否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同一执行行为有多个异议事由,但未在异议审查过程中一并提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


·丈夫涉嫌重婚罪到哪里立案
      一、丈夫涉嫌重婚罪到哪里立案?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


侵权造成轻伤标准赔偿多少钱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