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醉酒驾驶拖拉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醉酒驾驶拖拉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辆不仅极易出现交通事故,造成较大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而且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旦被定罪,驾驶人除了受到吊销驾照若干年的行政处罚外,还将被判处拘役的刑事处罚,而在广大农村,拖拉机的普及量大,很多家庭将其作为运输或农用工具,那么,醉酒驾驶拖拉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呢?一、醉酒驾驶拖拉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属于。拖拉机具有动力驱动、轮式装置、在道路行驶等特点,因此也属于机动车辆的范畴,醉酒驾驶拖拉机即为醉酒驾车行为,同样会受到吊销驾照五年,同时追究刑事责任,判处半年以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醉酒驾驶拖拉机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将吊销驾照终生并加重刑事处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的规定,机动车是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乘用或(和)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挂车等。因此,拖拉机属于机动车的一种;不可误认为酒后拖拉机、农用三轮车不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二、醉酒驾车怎么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综上所述,拖拉机具有动力驱动、轮式装置、在道路行驶等特点,因此也属于机动车辆的范畴,醉酒驾驶拖拉机即为醉酒驾车行为,同样会受到吊销驾照五年,同时追究刑事责任,判处半年以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醉酒驾驶拖拉机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将吊销驾照终生并加重刑事处罚。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醉酒驾驶拖拉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辆不仅极易出现交通事故,造成较大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而且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旦被定罪,驾驶人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刑事案件立功的条件都有哪些
      刑事案件立功的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是立功。因此,构成立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立功......


·公司提前三十天辞退员工需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公司提前三十天辞退员工需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辞退,可不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但经济补偿金还是要支付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辞退劳动者的,要两倍支付经济补偿......


·协议离婚财产带子女分配多少?
      协议离婚财产带子女分配多少?双方对于离婚都没有过错的话,财产一般都是一人一半,不带孩子的一方要给带孩子的一方按月或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准......


·最新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大理......


·怎么样才算是侵害公司名誉权
      怎么样才算是侵害公司名誉权(一)如何认定侵犯法人名誉权,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对此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1993年8月7日)第七......


·翻译服务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翻译服务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实践中签订合同的情形大量存在,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目的在于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但当事人双方发生合同纠纷难以避免,一旦双方就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发生争议,就需要有......


醉酒驾驶拖拉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