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继承的遗产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当代社会,继承指的是对于财产或者是财产性利益的继承,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比较困惑如果是夫妻双方中的一方继承了财产,那么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继承的遗产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且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况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相当棘手,而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这在我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以前争议较大,现在有了明确的“说法”。按《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如果当事人是在全部偿还银行的贷款之后提起离婚诉讼,此种法律关系较简单,一般平均分割房产。但在房屋价格飞涨的今天,夫妻双方具备一次性全额缴纳购房款实力的毕竟还是少数,大多数都是采取商业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商业按揭贷款大要经历缴纳首付,银行支付开发商剩余房款,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业主偿还全部贷款之后从银行手里取得产权证等步骤。
实践中大多数案例出现在缴纳首付款,按揭贷款之后,尚未全部偿还贷款之后的环节。因为业主还应当偿还银行的贷款,在偿还贷款之前,尽管已经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但是业主并不实际掌握房产证,该房产证被抵押在银行手里。也就是说,该房产还存在抵押权。分割按揭财产时候存在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尚未偿还贷款、房屋实际升值等四个组成部分。实际上房屋的合同价值就是已经支付房款与剩余贷款本息的总和。
二、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没有特殊说明的,应当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
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在这里我们首先要告诉您的是如果所继承的遗产没有特别的说明,也就是说继承的遗产并没有表明是给夫妻当事人其中的一方,那么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总结:当代社会,继承指的是对于财产或者是财产性利益的继承,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比较困惑如果是夫妻双方中的一方继承了财产,那么是否属于夫妻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合同到期不给办离职手续该如何处理?
在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我们首先会进行续约与不续约的选择,选择不续约的便会办理离职手续,交接工作,然后离职。这个时候,如果合同到期不给办离职手续我们该如何处理?接下来,我们为您解惑,......
·爷爷打儿媳妇算家暴吗
算,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因此,公公打儿媳妇也构成家暴的,建议及时报......
·河南起诉离婚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河南起诉离婚流程是怎么规定的?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1)请求离婚;(2)小孩的抚养问题;(3)财产依法分割;第三......
·工伤认定补充受伤部位的话怎么办
由于您在做工伤认定的时候,也是结合自己的伤情提交认定申请的,所以有些时候,可能认定过程中,发现自己还有其他受伤的部位也是因为工伤所致但是没有及时的早工伤认定申请书中提及,遇到这种情......
·驾照被骗扣分能退回吗
可以退回,需要持身份证及驾驶证到交警支队办理。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
·离婚孩子探视权多久行使一次?探视时能带走孩子吗?
夫妻双方的离婚,可能会对孩子失去抚养的权利,并不会伴随着对孩子也失去了探视的权利。那么离婚孩子探视权多久行使一次?探视孩子能带走吗?下面我们为您解答。一、离婚孩子探视权多久一次?我......
夫妻共同财产继承的遗产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