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重大环境

  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严重后果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环境监管失职罪。严重不负责任和重大环境事故之间需要具有因果关系,即前者导致后者发生,否则不构成本罪。另外,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那么,什么叫环境监管失职罪,环境监管失职罪如何处罚?请看下文分析。
  
  一、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立案标准
  
  (刑法第408条)
  
  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
  
  2.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12小时以上的;
  
  3.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5亩以上,其他农用地10亩以上,其他土地20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4.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2500株以上的;
  
  5.致使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的;
  
  6.致使30人以上中毒的;
  
  7.致使3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8.致使1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9.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二、什么叫环境监管失职罪
  
  (一)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概念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机关的监督管理活动。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是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
  
  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上是过失。
  
  值得一提的是,成立环境监管失职罪,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只有发生严重后果,才构成本罪。所谓严重后果,是指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其次,行为人是出于严重不负责任的过失心态;再次,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前述三点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以上就是对什么叫环境监管失职罪,环境监管失职罪如何处罚的介绍、分析,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总结: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严重后果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环境监管失职罪。严重不负责任和重大环境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漏诊是不是医疗过错案例有哪些
      漏诊是不是医疗过错案例有哪些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过错是指医......


·应该怎么去公证处公证继承 一、应该怎么去公证处公证继承?
      应该怎么去公证处公证继承一、应该怎么去公证处公证继承?一)申请遗嘱公证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


·房屋买卖合同法律规定的相关合同条款
      在房地产市场火热的今天,房屋买卖行为的发生更加频繁,而房屋买卖过程中最关键的程序就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是交易成立的凭证,也是物权变动的依据,对于如此重要的合同,其条款该如何设......


·商标撤销无效之日从哪看?
      商标撤销无效之日从哪看?从商标管理部门的公告中查看,依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被商标管理部门撤销的,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公告之日起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


·一、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级伤残赔偿多少?
      一、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级伤残赔偿多少?广东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标准不是当地政府统一规定的。车辆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要视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不同,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一方患有精神病另一方可以离婚吗
      一方患有精神病另一方可以离婚吗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在夫妻共道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


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重大环境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