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等级去什么地方鉴定?
作为劳动者,用人单位在用工过程中,应该保障我们的劳动安全,这是我们劳动者的一项权利。我国出台了《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遭受工伤的小伙伴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工伤补偿。那么,小伙伴不小心受到工伤后,工伤伤残等级去什么地方鉴定?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 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 所需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通过以上我们为您介绍的工伤伤残等级去什么地方鉴定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当发生事故后,可以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去申请鉴定,有一些地方叫工伤保险科,具体可以咨询相关部门。也提醒您工伤待遇是职工的权益,一定要积极申请。
总结:作为劳动者,用人单位在用工过程中,应该保障我们的劳动安全,这是我们劳动者的一项权利。我国出台了《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遭受工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交强险中的伤残赔偿范围有哪些
交强险中的伤残赔偿范围有哪些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什么条件订立代书遗嘱之所以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其根本目的就在于保证遗嘱内容的真实性,防止他人擅自威胁立遗嘱人,伪造、篡改、销毁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根据《中华......
·票据诈骗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
票据诈骗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刑事案件的追诉标准,其实也就是法律中规定的立案标准,在实施了相应的行为之后,如果发现并没有达到规定的追诉标准,那也是无法认定构成此罪的。而法律中对不同罪......
·哪些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一、哪些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⒊虐待案(刑法......
·追尾后误工费原则上会赔偿吗?
追尾后误工费原则上会赔偿吗追尾对方全责的事故原则上不会赔偿误工费的,对方只会支付修车本身的费用,不会支付其他的附加费用。除非事故的车辆属于营运性的车辆,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
·仲裁裁决有可撤销情形?
仲裁裁决有可撤销情形有哪些一、仲裁裁决有可撤销情形有哪些1、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仲裁员在仲裁案件的过程中非法索要或非法接受当事人财物或其他不......
工伤伤残等级去什么地方鉴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