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我国关于非法经营罪条款是什么

  我国设立工商局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监督在我国境内的一些个体工商户,包括是企业的正常运营。可能我国普通公民也听说过关于非法经营罪的相关规定,非法经营罪对当事人所带来的后果也是非常严重的,因为非法经营罪已经涉嫌违反刑法。我们可以来帮您普及一下,我国关于非法经营罪条款是什么?
  
  一、我国关于非法经营罪条款是什么?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
  
  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是以情节是否严重为标准。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情节尚未达到严重程度者,不构成犯罪。
  
  2001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70条对非法经营罪的追诉标准做出了具体规定。根据这一规定,非法经营罪的具体追诉标准如下:
  
  (1)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及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①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②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③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
  
  (2)非法经营外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①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2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汇代理业务的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500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③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100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①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
  
  ②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③个人非法经营报纸5000份或者期刊5000本或者图书2000册或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00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1.5万份或者期刊1.5万本或者图书5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张(盒)以上的。
  
  (4)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非法经营数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5)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①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
  
  ②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未达到追诉标准的非法经营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
  
  非法经营主要是指没有经过法律的允许,就非法出售一些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或者是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一些行为。一般性的非法经营罪,相关部门会进行警告,如果构成犯罪的话,会追究刑事责任并且罚款。
  
  
总结:我国设立工商局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监督在我国境内的一些个体工商户,包括是企业的正常运营。可能我国普通公民也听说过关于非法经营罪的相关规定,非...#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寻衅滋事是否是自诉案件
      不是的,寻衅滋事,属于刑事公诉案件。相对于自诉案件,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的性质一般来说比较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案件一经起诉人民法院必须依法进行审判,除公诉机关认为所指控的事......


·公司辞退员工证明范本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辞退员工证明范本的内容是什么?辞退员工证明________先生/女士:根据本公司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第____条第____款的规定,决定终止合同,请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离开本公司。您的一切待遇按......


·民事诉讼法院归属问题如何解决
      我国的民事纠纷在得不到响应机关和部门的积极解决时,我国的相应当事人可以见这类事件进行诉讼解决,这类案件的相关法院管理一般归被告方的当地法院进行相应管理。下面我们就民事诉讼法院归属问......


·诈骗罪从犯没拿钱怎么判刑?
      诈骗罪从犯没拿钱怎么判刑?对于诈骗罪的从犯,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比照主犯的量刑进行相应的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规定,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根据刑法规定什么样属于重婚罪?
      一、根据刑法规定什么样属于重婚罪?根据刑法规定明明有合法有效的配偶,却和他人以夫妻的名义在同一个地方进行生活,周围的人都认为他们都是夫妻的属于重婚罪,重婚是有配偶的人再与第三者建立夫......


·交通事故起诉时限是多久
      说到交通事故的起诉时限,可能很多人并不明白是指的什么,要是说交通事故诉讼时效,那么您应该就都知道了吧。法律对权利的保护也是有期限的,这就是诉讼时效,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起诉时限是多久......


我国关于非法经营罪条款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