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2023面部毁容鉴定标准是什么?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现在很多年轻女性都通过整容来塑造好的面貌。如果整容受伤失败,女性面部受损的,双方在赔偿方面引发争议的话,当事人可以申请做司法鉴定,通过专业鉴定机构,明确面部毁容的情况。那么,面部毁容鉴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告诉您。
  
  一、面部毁容鉴定标准是什么?
  
  1、面部深二度以上烧、烫伤引起瘢痕挛缩,造成口、鼻、眼睑、耳廓等其中一部位畸形致使容貌毁损和功能障碍;
  
  2、头皮损伤致使眼睑畸形,或耳廓缺损致使面容显著变形;
  
  3、面部损伤后留有增生性瘢痕,面积大于4平方厘米;条索状瘢痕长于5厘米,致使眼睑、鼻、口唇、面颊等部位容貌毁损和功能障碍;
  
  4、面神经损伤造成大部或者全部面肌瘫痪;
  
  5、面部损伤后留有大面积细小瘢痕或者大面积色素沉着致使容貌丑陋;
  
  6、颈部深二度以上烧、烫伤后致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和面容等。
  
  二、面部毁容司法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1、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3、初次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4、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5、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综上所述,女性因为整容失败导致毁容的,在主张赔偿的时候,可以先申请做一个司法鉴定。专业机构会按照面部毁容鉴定标准,做出准确的鉴定意见书。拿到鉴定书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整容机构索赔,像面部毁容属于重伤,当事人可以拿到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精神损失费等。
  
  
总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现在很多年轻女性都通过整容来塑造好的面貌。如果整容受伤失败,女性面部受损的,双方在赔偿方面引发争议的话,当事人可以申请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工程质量玻璃保修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量玻璃保修期限的规定是什么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性质:工程项目质量具有单件性、建成的一次性和寿命长期性。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建筑工程质量是指......


·肇事逃逸处罚的标准是怎样的
      肇事逃逸处罚的标准是怎样的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


·如果挪用公款违反什么规定?
      挪用公款违反什么规定?挪用公款是属于违法行为,是指国家公务员,利用职权,拿集体财产为个人使用,如果挪用数额较大,三个月未归还,可以判处5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数额巨大,不能退还的,......


·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估价技术细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估价技术细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本市市区(不含金坛区)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评估,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测算,以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


·指示交付与拟制交付的区别是什么?
      指示交付与拟制交付的区别是什么一、指示交付与拟制交付的区别是什么1、简易交付是指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如受让人已经通过寄托、租赁、借用等方式实际占有了动产,则于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


·任意撤销权能继承吗
      任意撤销权能继承吗,继承人撤销权问题1、报道案情简要AB恋爱期间,A出资购买房屋赠与B,登记在B名下。后AB分手,B要求将房屋还给A,双方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因未还清贷款,故约定在付清贷款......


2023面部毁容鉴定标准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