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西安起诉离婚时间是否有限制?

  婚姻对于广大普通人来说是人生大事,需要认真呵护并延续。但是,生活中也存在着很多无奈,一旦夫妻感情出现裂痕,就会导致夫妻离婚,在西安也是如此。那么,西安起诉离婚时间是否有限制?我们将在下文中和您分享相关答案。
  
   西安起诉离婚时间限制吗?
  了解有关离婚诉讼受理时间规定期限,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及《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
   离婚案件涉及的法定时间期限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期限及例外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该条同时规定了例外情况,即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一般是指女方有重大过错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情况,如女方与他人重婚、姘居导致怀孕分娩等情况,男方感情上无法谅解,或女方实施家庭暴力,男方感到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二、行使请求撤销协迫婚姻权利的期限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三、无过错方请求婚姻损害赔偿的期限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准予离婚的期限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为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之一。
   五、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期限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六、再次起诉的期限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
  我们需要清楚:婚姻虽然本应是美好的,但在现实下,还会出现半路夫妻的现象。如果不能维持婚姻关系,分手也不失为一种很好的选择。但是在离婚时,需要注意离婚过程中的一些财产分割及后续问题。
  
  
  
总结:婚姻对于广大普通人来说是人生大事,需要认真呵护并延续。但是,生活中也存在着很多无奈,一旦夫妻感情出现裂痕,就会导致夫妻离婚,在西安也是如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工伤三级解除劳动关系能获得赔偿吗?
      若工伤员工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根据劳动法,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根据伤残等级支付补助金。经济补偿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根据过去的事实劳动行为持续时间和到退休前为止的年......


·驾车肇事不逃逸怎么处理
      驾车肇事不逃逸怎么处理?(一)首先第一步肯定就是到交警部门报案。少部分的交通事故案件可以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管部门。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以后,......


·不动产原始取得还需要登记吗
      不动产原始取得还需要登记吗?不动产原始取得也需要登记,物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有如下方式:1、劳动生产。2、公法方式包括征用、没收、罚款、罚金等。3、先占、拾得、发现、添附、时效取得、善意取......


·高压线征地补偿能赔多少钱?
      高压线征地补偿能赔多少钱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


·上下班时间自己摔去算工伤吗
      上下班时间自己摔去算工伤吗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心摔倒了,这个是肯定不能构成工伤的,......


·一、离婚时抚养权给男方但女方带小孩男方要付抚养费吗?
      一、离婚时抚养权给男方但女方带小孩男方要付抚养费吗?离婚时抚养权给男方但女方带小孩男方要付抚养费的,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三十七条中明确规定:父母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因离婚而......


西安起诉离婚时间是否有限制?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