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伤如何认定?工伤认定鉴定程序的规定是怎样的?

  如今社会发展迅速,我们的工作也日益繁忙。为了更美好的生活,我们加倍努力的工作,与此同时我们更应该注意自己的身体健康。在工作中肯能会遇到受伤的情况,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进行工伤鉴定,工伤认定鉴定程序又是怎样的呢?接下来由我们给您详细讲解。
  
  工伤认定鉴定程序相关规定
  工伤鉴定程序的法律规定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工伤鉴定程。工伤鉴定程序的法律规定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十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第二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综上所述,如果在工作中我们不小心受伤了,那么一定要按照这个工伤认定鉴定程序来进行工伤的鉴定,再进行相应的工作调整和财产理赔等等。在此过程中我们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但也要按照正规程序,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参考相关条例。
  
  
  
总结:如今社会发展迅速,我们的工作也日益繁忙。为了更美好的生活,我们加倍努力的工作,与此同时我们更应该注意自己的身体健康。在工作中肯能会遇到受伤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现在借条的监管人对债务有连带责任吗?
      现在借条的监管人对债务有连带责任吗?资金监管人不同于保证人,如果仅约定资金监管人负有监督款项使用、归还的责任,但监管人无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表示,则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仅能依据合......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钱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钱的问题,由于法律中没有对抚养费的数额作出统一的规定,一般都是根据各个家庭的实际情况确定抚养费的,因此在不同的家庭中,为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实际需要支付的......


·戒毒保释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戒毒保释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有很多不为人知的阴暗面,这些深深的毒害者人们的身体健康以及财产安全。毒品这一产业链害人不浅。在毒品的买卖中,吸毒人员是一是这一行业的重......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有哪些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有哪些内容民法典顾名思义就是民事生活中的法则总规,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群众的基本权益而出台的国家政策。民事纠纷普遍存在于各个地区,民法典规定了民......


·未成年抢劫罪判决和处罚是怎样的
      未成年人强抢罪问题已经成为世界性的社会问题,近年来一直备受关注。与成年人犯罪相比,未成年人犯罪具有自身特性。量刑时如何依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准确、适当量刑,实现保护社会利益与未成年......


·劳动仲裁的处理时间有限制吗
      劳动仲裁的处理时间有限制吗一、劳动仲裁的处理时间有限制吗依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为一年,从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而劳动仲裁的期限是从受理案件四十......


工伤如何认定?工伤认定鉴定程序的规定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