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是什么?
司法机关在侦查案件、包括在后期的公诉和审理过程中,对犯罪人和犯罪行为的认定最主要的依据就是证据,只有证据确凿才能定罪和定刑,而证据的来源渠道除了现场勘查外,很重要的就是取得证人证言,那么,公安机关在询问证人时是否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刑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刑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内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二、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1、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2、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根据《六机关实施规定》第17条、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3、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4、为了保证证人如实提供证据,询问证人时,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5、询问不满18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6、询问证人,一般应先让证人就他所知道的情况作连续的详细叙述,并问明所叙述的事实的来源,然后根据其叙述结合案件中应当判明的事实和有关情节,向证人提出问题,让证人回答。7、对证人的叙述,应当制作笔录,交证人核对或者向他宣读。所谓证人,就是指凡知道案件情况而被通知到案作证的人,但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综上所述,关于刑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内容主要是就司法公安机关询问证人的流程和规定,进行询问时,现场至少要有两名以上的侦查人员,询问地可以是司法机关的办公场所、证人的单位、住所或其指定处,对于证人的证言应记载笔录并经其核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司法机关在侦查案件、包括在后期的公诉和审理过程中,对犯罪人和犯罪行为的认定最主要的依据就是证据,只有证据确凿才能定罪和定刑,而证据的来源渠道...#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一、自杀前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一、自杀前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
·公司注册资本到期不认缴会怎样?
公司注册资本到期不认缴会怎样?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采取的是认缴登记制,这个制度的颁布不仅减轻了公司责任人的经济负担,还鼓励了更多的有志青年积极创业。那么,什么是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公司注......
·券商代销私募基金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券商代销私募基金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一、券商代销私募基金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一个大客户投资交易佣金普遍在万分之三水平,而券商获取的利润收入仅为万分之零点五,而代销私募产品后,其机构交易的......
·坐过牢的不能从事哪些工作?
坐过牢的不能从事哪些工作?受过刑事处罚的人,这些工作不能从事:法官、人民陪审员、检察官、公务员、律师、辩护人、司法鉴定、公证员、警察、外交人员、村委会成员、拍卖师、公司董事、监事......
·《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第十四条规定: ......
·一、交通事故骨折算什么伤?
一、交通事故骨折算什么伤?我国《道路交通伤残评定标准》规定: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20%以上,属10级伤残,但是不是伤残要做伤残鉴定才知道的。在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一般情况下在没有功能性......
刑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