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交通法规当中,对于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候的处理流程
我国的交通法规当中,对于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候的处理流程是有着相关规定的。实际上新交通法规当中不仅对交警部门有要求,对于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对肇事司机也是有要求的,不论如何司机都应该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处理。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交通法规新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法规新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1、下车主动关心伤者。不要有任何责备。但不要移动或者触碰倒地不起的伤者。
2、现场拍摄照片。同一张照片中包含伤者位置 车辆位置 分道线标志参照。如无条件取全景可分2张拍摄。伤者位置 分道线标志,车辆位置 分道线标志。
3、如伤者无法移动切记车辆保持原状,拨打110,在警察来之前不用与对方讨论事故责任。
4、等待的时间内继续口头照顾伤者(但切记不要做任何抢救动作,伤情危重的只能同时拨打120急救),
5、警察来了也不用和对方争辩责任,只做2件事,说明情况(无需阐述个人认为的事故责任)另外提交事故照片。
6、由警察同志来判定事故责任。人伤事故扣证或者扣车是难免的。仔细阅读扣证单和保管扣车单。
7、听警察的安排送伤者入医院,但尽量不要垫付任何费用。
8、如伤者家属到场,可告知车已被交警扣留。己方有保险的。可留下手机号码,并取得对方联系人的手机。提醒伤者保留好医药费的发票不要用医疗保险卡
9、如伤者方继续纠缠不清。并礼貌告知,随身未带现金及义正言辞的告知:“在事故责任认定之前我不会垫付任何费用”
10、通知保险公司记录下报案号(保险公司)。
11、次日主动电话关心一下伤者,如未出院则最好主动带些水果探望一下。
12、电话或当面与伤者约定调解时间。
13、调解原则:责任划分尊重交警的意见。
14、先拿到责任认定书。取车或取证。
15、让伤者好好看病。
16、自己去4s店定损修车,费用垫付。保存好责任认定书 定损单 维修清单 发票。
17、等对方治疗结束,约定时间交通队协商调解。在保险公司赔付标准内的,当场调解。
医药费=(病历卡 出院小结 费用清单 发票)
交通费=(交通费发票)
伤残赔偿金=(伤残鉴定报告)
误工费=(收入证明)最好要税单。敲单位图章的收入证明没有税单证明力强。
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算好金额在调解书上列明。
18、上述资料齐全的换现金。如对方要求的赔偿金额超过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金额如果差3000元以上的。礼貌的告知对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9、等传票,通知保险公司,一般保险公司是第二被告。
21、判决书直接由保险公司解决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应注意哪些
1、不要随便签署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发生交通事故后,有的当事人不了解案件审理程序,担心打官司麻烦,时间长,为了息事宁人,与肇事方了签订赔偿协议。
律师根据多年办案经验提醒您:
如果您不了解案件赔偿程序,草率签订协议,会严重侵害您的权益,以致赔偿数额较低,事后不能再行主张。
本律师团队专业处理交通事故,会在短时间内为您争取到满意的赔偿;
2、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治疗发生交通事故后,特别是受害人被送到医院后,因肇事者不愿支付医疗费,受害人家属延误治疗,以等待肇事者支付医疗费再治疗。
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建议家属及时治疗,先行垫付医疗费,事后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掌握对方信息交通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掌握对方信息(包括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等信息,对于外地车辆,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保障权利能力得到主张,判决能够得到履行;
4、理赔中不要将任何原件交给对方对于事故发生后,在和对方协商的过程中,尤其是对方要向保险公司理赔时,切勿将有关医疗凭证及诊断时医院拍摄的片子,交警部门的认定书的原件交给对方。
在我们代理案件的过程中,多次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受害人所有的证据都让肇事方拿给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或赔偿数额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保险公司又拒绝将有关证据退还。
受害人手中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全时,会给起诉造成重大障碍,甚至不能立案;
5、切勿自行委托伤残鉴定对于有骨折或重大伤害的当事人,切勿自行委托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有需要请联系本律师团队,我们有较好的司法鉴定合作单位,会满足您的最大需要;
6、出院前委托律师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在医院治疗时,可以适当了解一下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问题,提前准备证据材料。
如果决定聘请律师,最好能在出院前和律师建立联系,在律师的指导下办理出院等手续。
如果出院手续办理有问题,后期的赔偿就会少很多,包括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肯定肇事司机应该在第一时间内拨打救护车,而且通知我国的交警及时到现场的进行处理。在交警部门到来之前,现场一定要尽力的维护好。如果司机肇事逃逸的话,这性质就比较严重了。
总结:我国的交通法规当中,对于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候的处理流程是有着相关规定的。实际上新交通法规当中不仅对交警部门有要求,对于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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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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