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失踪民法总则有哪些
宣告失踪民法总则有哪些规定?
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亲人的离世死亡是一件令人十分悲哀和痛心的事情,但对于失踪相较于死亡,更让人不安和伤感,不知亲人的生死存亡,每天都在思念和等待最终审判来临的恐慌中度过,是另外一种长久而深重的折磨,如果失踪人还有一些未决的重大事项,就更为麻烦,那么,宣告失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哪些规定呢?
一、宣告失踪的概念
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
二、宣告失踪的法律要件
1、受宣告人失踪
即受宣告自然人离开住所或居所没有任何音讯,处于下落不明的状态。
2、失踪达到法定期间
(1)宣告失踪的法定期间为2年,从失踪人音讯消失之次日起算;战争期间失踪的,失踪期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2)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3)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点。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
(4)民通意见规定公告期间为半年,但民事诉讼法已经规定公告期为三个月,应以三个月为准。
3、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1)宣告失踪的程序不是自然发动,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程序才开始。
(2)所谓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债权人、债务人、合伙人)。
(3)对于申请权的行使,法律没有规定顺序以及序位的限制,即申请人之间没有排他效力,任一申请人都可以申请。
4、由法院宣告
(1)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宣告失踪申请后,先要发出寻找公告,期间为3个月。
(2)公告期满,失踪事实得到确认,法院应以判决方式宣告失踪。
(3)法院为基层人民法院,并通过特别程序确定。
三、宣告失踪的效力
法院在宣告失踪的判决中,为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代管人制度:
1、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 、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2、代管人没有先后顺序,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失踪的,其监护人即为财产代管人。
4、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四、失踪宣告的撤销
当失踪人复出或者有人确知其下落时,经本人和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失踪宣告一经撤销,代管人的代管权终止,财产代管人应交还代管财产并汇报管理情况,提交收支账目。
达到失踪认定的时间标准为两年,宣告失踪的行为可以由失踪人的直系亲属或民事关系人作出,法律没有限制性规定,法院收到申请后,经公告三个月,可判决失踪,并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总结:宣告失踪民法总则有哪些规定?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亲人的离世死亡是一件令人十分悲哀和痛心的事情,但对于失踪相较于死亡,更让人不安和伤感,不知亲...#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事实婚姻的法定要件包括了哪些
事实婚姻的法定要件包括哪些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法律规定贩毒知情不报什么罪?
法律规定贩毒知情不报什么罪?知道而不报,不构成犯罪;如果知道而包庇,则有可能构成贩毒者或包庇罪。《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
·民事诉讼费用怎么计算?
民事诉讼费用怎么计算?民事诉讼费用计算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行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
·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需要什么资料?1、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如果房屋拆迁安置没有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购房收据、拆迁户回迁资金结算单等;2、被继承人......
·破产清算时间过长怎么办?
破产清算时间过长怎么办?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破产清算具体的时间是多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短的几个月,长的要两三年时间,主要是看企业的资产能否顺利拍卖。企业破产清算与企业的经营一样不容......
·行政拘留停止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拘留停止执行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19条规定,被拘留人在收拘时候或者收拘后有4种情形,拘留所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1、被拘留人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
宣告失踪民法总则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