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他人无权代理无行为能力人提起离婚诉讼

  王某与拜某于1997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较好。2002年6月,王某到外地出差,途中因交通事故被撞伤,经治疗生活仍不能自理,神智不清。2004年元旦以后,王某的母亲发现儿媳拜某经常早出晚归,不照顾王某也不管家务,遂以拜某有外遇,夫妻感情破裂为由,代理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拜某离婚,拜某同意离婚。

  

    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对本案应如何处理产生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王某与拜某结婚时间不长,虽然婚后感情一直很好,但王某生活不能自理,神智不清,无法正常生活,从实际出发,离婚对双方都是一种解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不仅要从夫妻感情破裂方面来界定,还要从实际出发,因此,在拜某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判决准许原、被告离婚并无不妥。



  

    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的关键不是法院判决准许离婚与否,而是无行为能力人能否作为原告提出离婚诉讼。被告是否同意,与本案无关。因此,在王某的母亲不具有法定代理人资格的情况下代理王某提起离婚诉讼,应驳回起诉。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首先,离婚请求必须由当事人一方亲自提出。婚姻关系不同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其具有严格的身份专属性。婚姻的缔结与解除,只能由当事人本人亲自作出意思表示,任何人不能强迫和代理。可见,任何第三人(包括离婚诉讼中的代理人)都不能对他人的婚姻作出是否同意解除的表示。



  

    其次,无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离婚诉讼的原告。他人代替本人提出离婚诉讼,所诉并非体现本人意志,属无效的民事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8条规定,“凡是依法或者依双方的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行为,本人未亲自实施的,应当认定行为无效。”离婚就属于这样一种情况,其意思表示必须由婚姻当事人本人亲自实施,他人无权代理。



  

    第三,原告的母亲不具备法定代理人资格。根据《民法通则》第17条规定,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法定监护人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民法通则》第14条还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可见,本案被告拜某作为原告的配偶,是第一顺序监护人,其依法享有和行使监护权,并承担对原告的抚养、监护职责。因此,在拜某不放弃配偶监护权,又没有因损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而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况下,其他人不能取代其监护人的地位,行使监护权。只有被告拜某才具备法定代理人的资格,也只有在拜某主动提出离婚即放弃配偶监护权的前提下,原告的母亲才能取得监护人和法定代理人的资格。本案中虽然拜某同意离婚,但其是作为被告的身份出现,在原告的母亲无资格代理的情况下,代为提出离婚,也超出了监护范围,其不仅没有维护原告的婚姻权益,反倒是侵犯了他的婚姻自由权,形成了“包办离婚”。因此,本案不应进入实体处理,而应驳回原告起诉。

总结:王某与拜某于1997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较好。2002年6月,王某到外地出差,途中因交通事故被撞伤,经治疗生活仍不能自理,神智不清。2004年元旦...#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公司法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的是,公司法当中所维护的权益,包括股东的权益。因此,股东在公司当中是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的同时,公司的股权是被股东所拥有的,当然股东也可以进行股权的转让,不过需要一定的手续,......


·商标侵权认定条款规定是什么?
      商标侵权认定条款规定是什么?商标侵权认定条款规定是如下所述:(一)、对注册商标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三种侵犯商标权行为《若干解释》第1条对《商标法》第52条第(五)项进行了解释,规定了侵犯注册商......


·无交强险赔偿又该怎么办?
      在交通道路上,经常会发生交通事故,有时会发生交通碰撞。一旦车辆发生交通碰撞造成损害,就会走保险获得赔偿。但是并非所有的车辆都会购买保险,在众多保险中,其中有一项就是交强险。本文要讨......


·二手房交易一般都是个人之间的买卖行为,对比开发商出售的商品房
      二手房交易一般都是个人之间的买卖行为,对比开发商出售的商品房,在交易的复杂性上,因房源“质素”和卖方性质不同而使二手房交易的难度要更大一些。特别是对产权状况的了解程度直接影响着二手......


·离婚了子女抚养权怎么处理
      离婚了子女抚养权怎么处理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


·广州股权转让税费
      广州股权转让税费纳税义务贯穿于我们的衣穿住行,股权转让也不能避免。股权转让税,即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需要缴纳的相关税收。那么,股权转让需要交哪些税?广州股权转让税费是多少呢?下面......


他人无权代理无行为能力人提起离婚诉讼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