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小孩抚养费问题怎么办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孩子就会交由其中一方抚养。我们都知道,我国各城市经济发展状况不一样,子女的抚养教育支出也不一样。那么孩子的抚养费给多少才算达到标准,若一方不愿意支付抚养费该怎么办?下面我们为您搜集了一些关于离婚小孩抚养费问题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通过以上阅读,相信您对于离婚小孩抚养费问题怎么办这个问题应该已经有了答案。离婚夫妻子女抚养费支付是有一定的标准的,有时可以在一定情况下可以灵活支付,比如离婚双方有一方经济较差,而子女所需教育或生活所需开支较大或有重大疾病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可减少或不予以支付。
  
  
  
  
总结: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孩子就会交由其中一方抚养。我们都知道,我国各城市经济发展状况不一样,子女的抚养教育支出也不一样。那么孩子的抚养费给多少才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未签劳动合同受工伤如何处理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但如果有能够证明双......


·关于司法鉴定的有效期是多久
      关于司法鉴定可能您比较熟知的就是亲子鉴定,尸检等情况。各地的司法鉴定机构在接收到当事人的司法鉴定申请以后,肯定是会给当事人最终下达一份司法鉴定结论书的。有很多人在拿到司法机构提供的......


·民法典遗嘱视频怎么录有效?
      民法典遗嘱视频怎么录有效?一、民法典遗嘱视频怎么录有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遗嘱视频的录像方法是: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个以......


·公司可以把商标转让给个人吗,内容是什么?
      公司可以把商标转让给个人吗,内容是什么?公司是可以把商标转让给个人的,内容为:商标属于虚拟资产是有价值的。只要是注册了的商标,那么这枚商标当然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双方需要向商标局提出申......


·非法采矿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非法采矿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


·行政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行政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行政法院强制执行期限一般是三个月。因为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


离婚小孩抚养费问题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