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法总则基本内容是什么?

  民法总则基本内容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有着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而民法总则作为我国民事领域的基本法在这其中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解决社会问题,民法总则有必要在一定的时间进行法条修订。那民法总则基本内容是什么?我们会为您仔细解答。
  
  《民法总则》、《民法通则》目前已经废止,相关规定需要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执行。
  
  以下是民法总则基本内容:
  
  1、自然人出生、死亡时间按照以下顺序认定:“出生证明记载→户籍登记或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其他证明”。
  
  2、胎儿在涉及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方面,视为具有权利能力,但其分娩时为死体的除外。
  
  3、自然人限制行为能力的年龄起点从10周岁改为8周岁。
  
  4、监护制度:
  
  (1) 取消“有关组织指定前置”,有关当事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2) 增加规定“临时监护人”。
  
  (3) 增加“未成年人父母遗嘱指定监护人”制度。
  
  (4) 增加“意定监护”,即完全行为能力人“未雨绸缪”,与相关主体事先协商确定自己日后的监护人。
  
  (5) 规定“父母、子女、配偶”的监护人资格与“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义务分离,即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5、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1) 确立财产代管人“轻过失免责”规则。
  
  (2) 被宣告死亡人死亡时间的认定:一般情形为“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特殊情形为“意外事件发生之日”。
  
  (3) 规定撤销死亡宣告后婚姻关系自行恢复的例外情形:配偶申明不愿自行恢复。
  
  6、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去“合法性” ,即只要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行为,都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7、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
  
  (1) 不再区分单方行为与合同行为。只要行为与其行为能力相适应,在满足其他有效要件的前提下,均有效;而超出行为能力范围实施的行为,均效力待定。
  
  
  (2) 该规定结束了旧法时代对“单方行为”与“合同行为”效力区别评价的局面(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单方行为一律无效,合同行为或有效或效力待定)
  
  8、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民法通则》中撤销权的行使期限采取一刀切的规范模式:主观标准1年。
  
  《民法总则》将其分为三种情形:
  
  (1) 欺诈、显失公平——主观标准1年;
  
  (2) 胁迫——胁迫行为结束之日起1年;
  
  (3) 重大误解——主观标准3个月。 此外,上述三种情形均受最长除斥期间5年(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算)的限制。
  
  也对生活中常见的小事,比如虚拟货币保护等进行了规定。所以说,民法总则的变更和修订都需要十分慎重。毕竟一旦变化,如果没有间歇期,必将会对人民生活造成一些影响。
  
  
总结:民法总则基本内容是什么?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有着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而民法总则作为我国民事领域的基本法在这其中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民事诉讼归哪个法院管辖?
      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原告没有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也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


·一、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一、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哪些?(一)医疗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


·年金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年金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年金险不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3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


·法院能否自行移送管辖?
      法院能否自行移送管辖?由于各种原因,法院在受理案件的时候可能会出现无管辖权的情况,当法院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的时候,法院可以依职权移送管辖。法院依职权主动作出的移送管辖裁定,因法院所作......


·煤矿骨折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工伤这个词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是经常听到的,工伤指的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自己的身体受到了伤害。在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中,劳动者工伤可以向用人单位所以赔偿,但是前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超速70怎么处罚
      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记3分;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


民法总则基本内容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