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 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缴纳一定税务,最

  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 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缴纳一定税务,最为常见的税务就是个人所得税,除此之外还有关于房税,随着我国的房价在飞速增长,如果个人拥有多套的房子就需要进行缴纳一定的税务,那我国上海房产税如何计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上海市房产税征收对象
  
  1、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2、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的住房。
  
  二、上海房产税如何计算
  
  1、免征点:60平方米/人
  
  2、税率:房产税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0.6%。对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3、房产税征收标准计算公式:上海应税住房年应纳房产税税额(元)=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或核定的计税价格)×70%×税率。
  
  三、纳税人
  
  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
  
  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纳税。
  
  四、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五、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暂定为0.6%。
  
  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市统计局每年公布。
  
  六、税收减免
  
  (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它住房面积的总和。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积计算办法另行制定。
  
  (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三)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四)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五)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六)其他需要减税或免税的住房,由市政府决定。
  
  我国的税务是政府收入的重要来源,不仅个人任何组织企业都要缴纳一定的税务,上税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出现逃税漏税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我国在生活中要按时的缴纳税务,做一个各个的中国公民。
  
  
总结: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缴纳一定税务,最为常见的税务就是个人所得税,除此之外还有关于房税,随着我国的房价在飞速增长,如果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现代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现代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现在市面上有很多大企业,那这些大企业做一个项目或者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很多资金,但是自身经营状况不足,企业本身拿不出来怎么办呢,便有了融资这项行为来进行筹集资......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消灭方法有哪些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消灭方法有哪些?在当今社会中,各项法律条款正在不断地完善,较为完整的法律体系为保障人们应有的权益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对于大多数非法律专业的人而言,有些法律知识是相......


·交通肇事后交警处理流程是什么?
      交通肇事后交警处理流程是什么出现交通肇事情况的,此时意味着造成的损害结果比较严重,这样的情况下自然就不允许当事人之间私了,一般都是由公安交警大队进行处理。自然在实际处理的过程中也就......


·集资诈骗罪与一般诈骗罪的区别
      集资诈骗罪与一般诈骗罪的区别?一、集资诈骗罪与一般诈骗罪的区别集资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


·法院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时间点是怎么规定的
      法院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时间点是怎么规定的法院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时间点是怎么规定的?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


·居委会证明多久有效
      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在民事案件中具有一定的效力,但是不是最强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增加,导致有什么需要开具的证明都是先跑到居委会开具。之后,国家出台了社区居委会工作用印范围。......


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 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缴纳一定税务,最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