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检察院不批捕多久结案

  拘留和逮捕这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的,公安机关决定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话,是有着严格的办案程序的,一般会向我国人民检察院提交出申请逮捕的呈请书,取得逮捕证以后再实施逮捕,但是人民检察院不一定会对所有的情况都批捕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检察院不批捕多久结案?
  
  一、在我国检察院不批捕多久结案?
  
  1、《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3、由此可见,人民检察院做出不批不批准逮捕决定的:
  
  1)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2)对于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二、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情形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三种情形: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
  
  4、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三、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之后是否还会被判刑?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和不会判决刑罚。会不会坐牢还要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后判决也知道。不过,依据取保候审的条件来说,能够取保候审一般都是罪行较轻的,判决也不会太重。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首先您一定要知道,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并不代表这案件就可以结案了。因为有的时候人民检察院不批捕是因为证据不够充分,如果公安机关在进行侦查补充证据的话,在必要的时刻还是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起诉的。
  
  
总结:拘留和逮捕这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的,公安机关决定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话,是有着严格的办案程序的,一般会向我国人民检察院提交出申请逮捕的呈请书,取...#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我国小微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我国小微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有哪些?企业的发展对计划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计划经济时期,无论是大、中、小企业融资问题都是阻碍企业发展的瓶颈性的问题。虽然我姑已逐步进......


·对方全责 受伤 理赔流程的是怎样规定的?
      我们经常可以在道路上看到,车辆碰撞造成人员伤亡,造成人员伤亡的话,肯定涉及到一个住院的相关费用会进行赔偿。当然车辆相撞,赔偿也涉及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问题,因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对方全......


·挪用资金罪1000000元怎么判刑
      挪用资金罪1000000元怎么判刑?挪用资金罪100万,可以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


·亲属土地使用证更名的流程是怎样的?
      亲属土地使用证更名的流程是怎样的?亲属土地使用证更名需要遵守签订土地合同→测绘公司→评估公司→土管部门受理→缴纳税费后领取土地证的流程。1、签订土地合同买方办好房权证后,还要和原土地......


·合同生效条件都有哪些?
      合同生效条件都有哪些合同生效因合同的性质不同,生效的条件也不同。一般有下列三种情况:1、依法成立的合同,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所谓依法成立的合同,是指合同订立的各个要件不存在理疵,也不存......


·手机短信内容可以做为外遇证据离婚吗
      可以,手机短信本身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的,但关键是是该证据是否能证明所要证明的问题以及是否有一定的证明效力,或者是否要结合其他证据相互映证。在举证时,往往应考虑证据的取得来源是否合法、是否......


在我国检察院不批捕多久结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