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即“赔偿”原则。从我国近几年我国的婚姻家庭关系的现状看,“包二奶”、“婚外恋”现象日益严重,家庭暴力呈上升趋势。据中华妇女联合会统计,我国每年有40多万个家庭解体,离婚告诉案件中有30% 以上与家庭暴力有关,乡村地区更为严重,还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或重婚而导致离婚,但是在离婚过程中,受到伤害的一方,除了在精神上和肉体上受到极大的伤害外,在物质上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基本上得不到赔偿。无过错离婚的当事人,面对一方的违法侵权行为,却得不到救济。
所以《婚姻法》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在新形势下保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是保障离婚自由的需要,它不但使无过错方获得物质赔偿,还可获得精神赔偿。但这一制度的施行会遇到以下一些不易解决的障碍:一是无过错当事人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举证难索赔难。比如“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有权请求他人赔偿,但何谓“与他人同居”?何谓“家庭暴力”?“家庭成员”的范围包括哪些人?至今世界上对此问题还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予以界定,实践中也很难操作。同居行为一般具有极强的隐密性,当事人很难获得相关的证据,甚至冒侵犯隐私权的风险。即使获得了证据,也因其来源渠道问题,难以为法院所认定;二是损害赔偿在法律上没有统一的标准,操作难。当事人请求赔偿的数额相差很大,法院判决又无具体的依据标准,法官的理解不一致,导致在实践中,有些地方法院判决最高数额只有5000元,而且判陪的差别也大。以致有些学者认为,这一制度在实践中并没有得到预期的效果,与中国国情不符,建议将此制度从婚姻法中删除;三是只规定了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提高了请求的标准,有重大过失的一方并无权提起损害赔偿制度。“无过错方”如何界定?实践中难以操作,同时在婚姻关系中,没有绝对的无过错方。四是女方实施《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是否还应当适用“照顾女方”原则?这二者之间又如何协调?五、没有明确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一项实体权利,不仅适用于离婚诉讼,也适用于登记离婚。
总结:《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关系是指什么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关系是指什么一、什么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2、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表兄弟......
·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是哪些?
我们知道没收违法所得的界定范围很广是吧,那我们还是应该看一看关于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呢,熟悉了这些规定,应该对于这些相关知识会有所了解的吧,我们很努力的为您找寻了下面的......
·一、醉驾留案底会怎样,有什么后果?
一、醉驾留案底会怎样,有什么后果?醉驾者被处以拘役这一刑事处罚后,将不得从事老师、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这些职业,也不能担任国有企业、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的董......
·担保人的抗辩权包括哪些
担保人的抗辩权包括哪些1、先诉抗辩权。2、主合同无效抗辩权。保证合同是从合同,他依附于贷款合同而存在,虽然有相对的独立性,但是,他是为保证借款合同的履行而存在,所以保证人因为主合同的......
·市政工程质保期限规定有哪些
市政工程质保期限规定有哪些?如今,豆腐渣工程的现象仍然层出不穷,许多人就会愈加开始关心市政工程质保期限规定这个问题了。毕竟像城市公路、城市桥梁、城市轨道、管道工程、给水排水、垃圾处......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婚姻法中对现实生活出现的多种情况制定不同的处理方案,针对我国偏远地区的情况,出现无效婚姻的现象有很多,所以我们在婚姻状态中并不一定就是有效的婚姻,所以我们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来保护自己......
如何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