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2023公务员死亡抚恤金标准是什么?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听说关于公务员的很多好处,因为公务员向来都是铁饭碗并且职业地位比较高,因此如今很多人还是会选择去考公务员,对于公务员的工资是保密但是对于公务员的死亡抚恤金是有详细的标准的,那公务员死亡抚恤金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
  
  (一)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二)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
  
  1、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
  
  (1)公务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
  
  2、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3、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参照机关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执行。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一)一次性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标准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执行。
  
  2、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3、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4、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二)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
  
  1、工作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数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2、退休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退休费,即退休时计发的基本退休费和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休费之和。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通常情况下公务员是比较火热的一个职业,很多大学应届毕业生或者中专毕业生都会选择通过考试来成为公务员,因为公务员是铁饭碗并且福利待遇比较好,对于公务员死亡抚恤金是有明确规定的。
  
  
总结: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听说关于公务员的很多好处,因为公务员向来都是铁饭碗并且职业地位比较高,因此如今很多人还是会选择去考公务员,对于公务员的工资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条件(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从《婚姻法》规定的四种情况看,有过错方所持的主......


·老人如何立遗嘱公证处多少钱?
      老人如何立遗嘱公证处多少钱?老人如何立遗嘱公证处大概在几百元到几千元左右,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和遗赠公证费用大约在100元-4000元之间。遗嘱属于一种个人声明,不发生财产转移......


·网贷恶意不还的后果有哪些
      网贷恶意不还的后果有哪些网贷恶意不还的后果有哪些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迅速发展,国家更加关注社会经济秩序的建立,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可能因为一些原因需要更多的资金,这时就会想到网贷......


·购房合同多少天可视毁约?
      购房合同多少天可视毁约?发生购房合同违约并不是根据天数确定,而是看是否发生违约行为。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民法总则禁止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民法总则禁止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民法典中有很多关于我们日常生活的规定,而且都会很明确地写出来,但是很多不是法律专业的人是很难解......


·一、对于醉驾改酒驾现实吗?
      一、对于醉驾改酒驾现实吗?不现实,现在只要打出测试单,数据就已经上传省级数据库,该库任何人没有修改权限,之后法制支队就会进行立案审查,超过时间未起诉,警务督察大队就会跟进.是属于犯法......


2023公务员死亡抚恤金标准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