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审讯程序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审讯犯人程序是什么?在法律词汇中,审讯分为讯问(审讯)和询问,它们的用途不同。讯问(审讯)是针对犯罪嫌疑人的一种比较严厉的盘问。只要案件成立,所有审讯过程均要做成笔录保留。做笔录是讯问程序的其中一步。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法律对公安机关人员有相关规定和基本固定的程序。以下是刑事诉讼法审讯规定:
一、什么是讯问(审讯)犯罪嫌疑人
讯问(审讯)犯罪嫌疑人的概念和意义讯问(审讯)犯罪嫌疑人,是指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以言词方式向犯罪嫌疑人查问案件事实的一种侦查行为。
讯问(审讯)犯罪嫌疑人,一方面有利于查明犯罪事实,扩大收集证据的线索,发现新的犯罪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分子;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听取犯罪嫌疑人的申辩,保证无罪的人和其他依法不应追究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二、讯问(审讯)犯罪嫌疑人的程序和方法
1、保证讯问(审讯)质量
讯问(审讯)犯罪嫌疑人必须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为了提高讯问(审讯)效率,保证讯问(审讯)质量,防止违法乱纪,确保讯问(审讯)安全,讯问(审讯)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讯问(审讯)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分别进行。
2、传唤讯问(审讯)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审讯),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审讯)笔录中注明。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审讯),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两次传唤间隔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对于已经被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拘留或者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讯问(审讯),在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
3、首先应该讯问(审讯)的
侦查人员在讯问(审讯)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审讯)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
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有犯罪行为,即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否认有犯罪事实,则让其陈述无罪的辩解,然后根据其陈述,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是否与本案无关,应以是否对查明本案的全部事实情节,即时间、地点、方法、手段、动机、目的、作案人的情况等有实际意义或有证据价值为准。
侦查人员在讯问(审讯)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
4、讯问(审讯)残疾嫌疑人
讯问(审讯)聋、哑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
5、讯问(审讯)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讯问(审讯)笔录
笔录应当如实记载提问、回答和其他在场人的情况。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时,侦查人员也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6、讯问(审讯)录音录像
刑事诉讼法第121条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审讯)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审讯)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审讯)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根据六机关《规定》第19条,侦查人员对讯问(审讯)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的,应当在讯问(审讯)笔录中注明。
7、讯问(审讯)犯罪嫌疑人,严禁刑讯逼供,也不准诱供、骗供、指名问供
对于实行刑讯逼供的人,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控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传唤犯罪嫌疑人后按照规定讯问。对于聋哑人要特殊对待。为了能够保存讯问过程,必须录音录像,同时还要做笔录。讯问的时候要遵循最基本的尊重犯罪嫌疑人的原则,不得对其虐待哄骗。对于询问过程,嫌疑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提出上诉。有需要可联系的专业律师。
总结:刑事诉讼法审讯犯人程序是什么?在法律词汇中,审讯分为讯问(审讯)和询问,它们的用途不同。讯问(审讯)是针对犯罪嫌疑人的一种比较严厉的盘问。只要案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民事诉讼法中特别程序的特点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中特别程序的特点有哪些民事诉讼法中特别程序的特点有哪些(一)特别程序的定义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所适用的特殊审判程序。特别程序不同于审判一般......
·股权质押登记给个人,个人股权质押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股权质押登记给个人,个人股权质押贷款的流程是什么?一、个人股权质押贷款是什么?个人股权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其所持有的股权作为质物而获得的贷款。......
·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在我们对伤者进行赔偿的时候,一般是会根据受伤的程度进行赔偿的。所以受伤的鉴定标准和受伤的赔偿实际上是两个不同的问题。那么,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标准有哪......
·随着我国租房现象的普及,租房的人员多了,自然在租房过程当中就
随着我国租房现象的普及,租房的人员多了,自然在租房过程当中就产生了越来越多的租房纠纷。其实租房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无外乎于双方在签订协议的时候,有一些问题没有在协议当中具体的交......
·高校教师醉驾如何处罚?
高校教师醉驾如何处罚?教师判处管制和拘役的不会开除公职,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但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会开除公职。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
·管制与缓刑的区别有哪些
管制与缓刑的区别有哪些(一)从法律属性上比较虽然管制是开放性刑种,并且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但是由于它没有缓冲手段,一旦罪犯被判处后,必须立即交付执行,并且要实实在在地执行。当然在......
刑事诉讼法审讯程序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