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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主体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其实社会生活当中的有一些社会风气是非常的扭曲的,包括有一部分公民现在已经习惯了用行贿的这种方式,为自己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在我国的刑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诸多法律当中都明确的规定,行贿受贿这是严重违法的,但是依然有人对我国的法规视若无睹。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受贿罪主体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一、受贿罪主体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受贿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另据本法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第二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二、受贿罪的立案标准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
  
  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赌行为而使国家或者杜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有关犯罪数额“不满”,是指接近该数额且已达到该数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针对受贿罪的犯罪主体,其实是属于特殊主体的,因为受贿罪仅发生在国家工作人员身上,包括国家公职人员和事业单位等这些特殊人群。而且国家还规定,如果个人受贿数额达5000元以上的话,就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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