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收集证据 收集证据要注意什么

  如何收集证据 收集证据要注意什么一、收集证据要注意什么(一)应明确取证方向。(二)应迅速、及时地收集证据。(三)应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四)应深入、细致地收集证据。(五)调取证据时应严格遵守法定的权限。(六)在调取证据时应严格遵守法定的程序。(七)在调取证据时,应当善待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并告知获得救济的途径。二、如何收集证据(一)询问。询问是指执法机关或者律师要求当事人、证人或者鉴定人陈述自己了解的案情。询问是任何案件中都经常使用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法。(二)讯问。讯问是指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代案情的方法。讯问的对象限于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违法行为人和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讯问的主体限于执法机关,不包括律师。(三)辨认。辨认是要求被害人或者证人在若干类似的物品、场所或者人中,挑选出自己曾经所见所闻的部分。辨认的主体可以是案件中的被害人和证人,辨认的对象可以是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者与案件有某种关联的人,也可以是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或场所。(四)勘验。勘验是指执法人员亲临现场,发现和提取证据的专门活动。勘验主体限于执法机关,律师无权进行勘验。从收集证据的角度来讲,勘验一方面是发现和提取各种物证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勘验笔录本身也是证据的种类之一。(五)检查。检查是指执法机关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人身进行检验的专门活动。检查的对象是活人的身体,又称为人身检查。人身检查笔录是其主要的证据形式。(六)搜查。搜查是指执法机关依职权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或者人身进行强制性的寻查、寻找和提取证据材料的专门活动。搜查的对象可以是场所,也可以是人身,还可以是车船等物体。搜查是发现和提取各种物证、书证的重要途径,搜查笔录本身是证据的种类之一。(七)实验。实验是指执法机关模拟再现犯罪现场、犯罪过程或者案件发生过程的专门活动,主要适用于刑事案件。在其他种类的案件中,也可能需要用这种再现性实验方法来查明事故的原因或验证当事人或证人的陈述。(八)鉴定。鉴定是指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利用,其专业技术知识和科学技术设备鉴定,对有关的专门问题进行检测,并作出鉴定结论的活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条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在证据交换、询问、调查过程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当事人明确承认于己不利的事实的,适用前款规定。其实才能更好的收集到有效的证据,而在刑事诉讼中对证据还会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即要是通过非法手段收集而来的证据,则一般就是不会被法院采纳的。这也提醒各位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手段,保证证据的合法性。
  
  
  
总结:如何收集证据收集证据要注意什么一、收集证据要注意什么(一)应明确取证方向。(二)应迅速、及时地收集证据。(三)应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四)应深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退还彩礼的三个条件分别是什么?
      一、退还彩礼的三个条件分别是什么最高院婚姻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


·欠钱不还的人没有财产怎么办?
      欠钱不还的人没有财产怎么办?1、欠钱不还的人没有财产此时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一个新的还款日期,但是通常情形下,由于债权人是没有能力核实债务人是否确实没有钱还的,故此可以选择向法院起......


·信用卡诈骗公司能成为犯罪主体吗?
      一、信用卡诈骗公司能成为犯罪主体吗?1、单位能不能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对此学界存有分歧。否定说认为,信用卡存在使用额的限制,单位不必冒此风险去诈骗如此小的数额的财物。肯定说认为,单位持......


·故意毁坏财物罪多少钱以上才能拘役?
      故意毁坏财物罪多少钱以上才能拘役故意毁坏财物罪5000元以上才能拘役,故意毁坏财物罪拘役三年左右,如果财产损失超过5000元,按照《刑法》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处罚。根据情节不同或数额不......


·公司法出资规定劳务可以出资吗?
      在理论界中对劳务是否可以作为公司股东的出资存在较大争议,因为有的股东公司成立的时候出资的方式是比较特殊的,有一些特别的贡献,如为公司取得某种权证,但是公司法的规定并没有把劳动列为出......


·交强险无责代赔适用条件有哪些
      交强险无责代赔适用条件有哪些当购买车辆后,一般人都会给车子买一个交强险。交强险无责任代赔是一种简化处理的机制,无责任代赔只针对交强险。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能无责任代赔,还需要满足一定......


如何收集证据 收集证据要注意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