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最佳证据规则是什么?

  最佳证据规则是什么,怎么适用最佳证据规则在诉讼中,法官对事实的判断是依据证据来进行的,所以,当事人应该对最佳证据规则有一定的了解,才能在诉讼中有的放矢,打一场轻松而漂亮的官司。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最佳证据规则的相关内容,相信您阅读后一定会有所收获。一、最佳证据规则的基本内涵最佳证据规则是司法实践中在收集、审查、采信证据时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是指为证明书面文件、录音录像或照片等文书中的内容时,当事人应当提供文件内容的原始证据的一种诉讼证明规则。该规则包括以下几层含义:1、提供原始文书的内容的目的是为了证明案件事实;2、当事人应当提供原始文书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3、原始文书应当优先于复制件提出,但不否定复制件的提供与证明;4、载体形式不仅限于书面文件,还包括录像、相片等其他呈现文字符号的载体形式;5、法官应当采纳原始文书内容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法定情形下也可采用非原始文书证据形式。二、最佳证据规则的适用按照法学理论界的通说,最佳证据规则适用于书证,是指原始文字材料的效力优于复制件,因而是“最佳证据”。随着复制技术、计算机技术等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这一原则也发生了一些变通,在法律规定的一些例外情况下,复制件的效力等同于原件。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只有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是副本或复印件。收集、调取的物证应当是原物。只有在原物不便搬运、不易保存或者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时,才可以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内容的照片、录像,这表明我国刑事诉讼法律所规定的最佳证据规则不仅适用于书证,而且适用于物证。那么何为原本或原件呢?所谓文书或记录的“原本”,就是指文书或记录本身,或任何其复制品,其主张者或提出者,主张以复制品与文书或记录本身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相片原本包括了相片底片或任何由底片衍生的复制品。如果是储存于电脑或类似的设备中的资料之中,任何以可视形式或准确显示该资料本身的产品形式,即为原本。总的来说,我们在提供物证和书证的时候,要尽可能地提供原件,因为原件相对于复印件而言更具有说明力和说服力,在最佳证据规则的背景下更占优势。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提供复印件或其他传来证据,但建议您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复印件内容与原件完全一致。如果本文没能解决您的困惑,或者您需要任何法律帮助,请及时与的律师交流,我们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更好地维护您的权益。
  
  
  
总结:最佳证据规则是什么,怎么适用最佳证据规则在诉讼中,法官对事实的判断是依据证据来进行的,所以,当事人应该对最佳证据规则有一定的了解,才能在诉讼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醉酒驾车罚款多少
      1、如果是饮酒驾驶机动车辆,会处以罚款1000至2000元,而要是驾驶营运车辆,则是5000元。2、醉酒驾驶,一般都是吊销驾照,而且五年内不能重新考取驾照;而且还得经过判决之后,决定拘留时间,罚......


·注册资本和持股的关系是怎样的
      一、注册资本和持股的关系是怎样的注册资本,其实就是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也就是说,如果你想注册一元公司,公司注册资本就填一元,如果注册一百万公司,注册资本就是一百万元。而实缴......


·抢劫罪的有哪些加重情节有哪些
      (一)入户抢劫的这是指行为人用各种非法手段进入公民家中实施抢劫的行为。入户抢劫是近年来抢劫罪中的常见多发情形。这里所说“户”,应理解为居民住宅,并不包括其他场所,如单位的办公楼、学校......


·执法人员当场执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什么规定?
      执法人员当场执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什么规定?其实每一个国家为了好好管理自己的国家都会有相应的执法人员,对于执法人员我们都知道是不可以轻易的就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但是不可以轻易做出不......


·夫妻之间对方的工资条能不能看?
      夫妻之间对方的工资条能不能看?一、夫妻之间对方的工资条能不能看?是否可以看对方的工资就要看双方是否存在有约定,这就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工资条对每个个体来讲,确实是私......


·法院对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量刑的具体标准
      法院对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量刑的具体标准一、法院对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量刑的具体标准?凡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佳证据规则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