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实际上在我国关于酒驾和醉驾的相关规定

  实际上在我国关于酒驾和醉驾的相关规定,国家早在几年之前就已经颁布了。尤其是涉嫌醉驾的话,这就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法。当然最终目的还是希望您在日常驾驶的过程当中,能够杜绝酒驾和醉驾。那么关于酒驾和醉驾的最新规定是什么呢?希望通过我们的介绍,您能够对酒驾和醉驾有一个全新的了解。
  一、关于酒驾和醉驾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1、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2、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哪些情况下醉驾会被加重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如果司机是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话,驾驶证需要被暂扣六个月,罚款在一千元到2000元之间,如果在饮酒之后驾驶的是营运类的机动车的话罚款在5000元,并且还需要处15日以下的拘留的。如果已经涉嫌醉驾的话,性质将更为严重,除了要拘役以外,驾驶证吊销时间是五年。
  
  
  
总结:实际上在我国关于酒驾和醉驾的相关规定,国家早在几年之前就已经颁布了。尤其是涉嫌醉驾的话,这就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法。当然最终目的还是希望您在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行政拘留最高期限有多长
      行政拘留最高期限有多长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在我国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如果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


·行政诉讼不予受理驳回起诉?
      行政诉讼不予受理驳回起诉有哪些一、行政诉讼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


·公司法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什么意思
      一、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什么意思1、固定工资劳动者,按照当初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一般不包含加班费。2、非固定工资劳动者,原工资福利待遇,可按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工伤后遗症怎么赔偿?
      工伤后遗症怎么赔偿?工伤后遗症怎么赔偿??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1、评残后的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


·父母去世后父母财产分配子女协议需要注意哪些
      父母去世后父母财产分配子女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首先,就继承来说,如果不存在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户口是否和父母在一起不影响两个儿子继承权的平等性,两个儿子都是属于第一顺序的法......


实际上在我国关于酒驾和醉驾的相关规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