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工伤鉴定年龄是否有限制

  正常的劳动关系当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需要遵守国家的劳动合同法,双方需要互相尊重。如果员工是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导致工伤的话,这一点毫无疑问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一部分的赔偿责任。但是生活当中有些人对国家的工伤鉴定事宜并不是特别的清楚,而且我们身边也有朋友问过我们,在我国工伤鉴定年龄是否有限制?
  
  一、在我国工伤鉴定年龄是否有限制?
  
  没有年龄限制的,出院1个月后即可鉴定,最长不超过18个月,即1年半内鉴定即可。但是需要做过工伤认定才可以。
  
  1、工伤认定只是针对劳动关系来认定的,而劳动关系年满16周岁时开始,到退休年纪时结束。
  
  2、《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工伤鉴定的程序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三、申请工伤鉴定的材料
  
  (一)工伤鉴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一)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二)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四)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六)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
  
  我们可以看出,虽然说国家对于工伤鉴定没有年龄限制,但是工伤鉴定的前提是在做工伤认定以后才可以的,那么国家对于工伤认定要求是16周岁以上的正常的劳动关系才可以。也就是说,实际上申请做工伤鉴定的前提,就必须是属于正常的劳动关系,如果是属于童工的话,就不能按照工伤论处了。
  
  
总结:正常的劳动关系当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需要遵守国家的劳动合同法,双方需要互相尊重。如果员工是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导致工伤的话,这一点毫无疑问用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私募基金收购商业怎样销售
      私募基金收购商业怎样销售私募基金收购商业怎样销售(一)、项目选择和可行性核查由于私募股权投资期限长、流动性低,投资者为了控制风险通常对投资对象提出以下要求:优质的管理,对不参与......


·刑法中关于假冒专利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假冒专利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一、刑法中关于假冒专利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刑法》中并没有关于假冒专利罪的立案规定的相关规定,具体的立案标准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


·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用工,用人单位一年内可终止劳动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


·遗弃罪可以向公安局报案吗
      一、遗弃罪可以向公安局报案吗可以报案,发现遗弃孩子先到派出所报案,也可以以对方触犯遗弃罪,直接向法院起诉对方,但是最好还是先向公安机关报案遗弃罪不管遗弃到什么地方都可公诉可自诉......


·网络诈骗2000元犯法吗,网络诈骗构成要素是什么?
      网络诈骗2000元犯法吗,网络诈骗构成要素是什么当前网络诈骗犯罪行为虽说已经减少了许多,但其实网络诈骗的犯罪行为依旧留存有比较大的势力,我们总是能够通过电话或者是短信的方式被诈骗人员所......


·分支机构备案过期怎么办?
      一、分支机构备案过期怎么办?分支机构的备案过期之后应该到办理备案的机构进行重新备案,如有需要,应该进行变更登记。二、相关知识申请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应先办理合伙企业分支机......


在我国工伤鉴定年龄是否有限制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