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交通肇事造成的损害往往比较严重,而此时作为肇事者自然需要
由于交通肇事造成的损害往往比较严重,而此时作为肇事者自然需要对伤者或者受害者做出赔偿才行,但现实中有的人明明有赔偿能力却拒绝进行赔偿,这样显然会对受害者造成损害。那么交通事故肇事方不赔钱该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被车撞了怎么要求赔偿
这是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可以要求肇事司机赔偿医药费、住院费、必要的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具体的数额要根据收款凭证和一些特定的标准来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至34条对此有详细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共关于确定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交通事故肇事方不赔钱怎么办
首先,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可先由办案警官主持调解,调解顺利的话可以达成调解协议,责任方赔偿之后,案件终结。
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委托深圳交通事故律师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
1、原告委托的律师介入,收集相关赔偿证据,制作证据目录,起草起诉状,然后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
2、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3、法院确定举证责任期限和开庭时间,当事人双方在制定的期间内提交证据。开庭前法院会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后,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师陈述,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师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或答辩,交通事故和对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意见,开庭审理阶段结束。
4、法院一般不会当庭宣判。在开庭后的一段时间内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
5、被告履行赔偿义务,否则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被车撞了后,受害人要注意及时报警,积极自救。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出来以后,如果责任在于对方,那么您要及时向对方索赔。如果对方拒绝赔偿,那么您要考虑通过诉讼也就是打官司的方式来索赔。至于交通事故肇事方不赔钱该怎么办,上文中也为您做出了解答,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总结:由于交通肇事造成的损害往往比较严重,而此时作为肇事者自然需要对伤者或者受害者做出赔偿才行,但现实中有的人明明有赔偿能力却拒绝进行赔偿,这样显...#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自贡非法集资怎么举报?
近年来,各种各样的经济形态相继出现,但是由于市场管理的不规范,很多不利于经济发展的,甚至是违法犯罪的经济也出现在市场,例如经常听到的非法集资的案件。所以最近几年,相关法律条文也一直......
·哪些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一)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
·新公司法不需要验资的情形有什么?
国家为了让大小的公司为国家的经济再次创造迅速发展的势头就在验资的环节上给出了很多的优惠规定,那么,新公司法不需要验资的情形有什么?其实就现在的普通公司而言基本上已经摆脱了验资的繁琐......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为多少?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为多少?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为多少??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离婚后,不和子......
·专业分包备案怎么做
专业分包备案流程有以下几个方面: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取得规委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取得规委给建委......
·因出轨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处理
因出轨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处理一、因出轨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处理1、债务分割跟婚内出轨没什么关系。2、我国《婚姻法》第41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的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由于交通肇事造成的损害往往比较严重,而此时作为肇事者自然需要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