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新婚姻法 再婚 婚前财产能分割吗?

  新婚姻法 再婚 婚前财产能分割吗?
  新婚姻法 再婚 婚前财产能分割吗?无论结婚几次,都相当于重新结婚,原本属于各自的个人财产归属是不会改变的,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根据规定分割,房产的归属则要看出资人和登记人等因素。建议在婚前签订合法的婚前财产协议,避免纠纷产生。以下是可以参考的法规,具体问题还需咨询律师。
  一、婚前财产有哪些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相关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 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 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 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 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再婚财产分割问题
  
  (一)再婚个人财产能分割吗
  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再婚前夫妻一方的取得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再婚个人财产可以分割吗?现实生活中,人们有时会有一些误解,认为只要是双方结婚了,即使是再婚,无论是谁的财产,都有财产分割的权利。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对于什么财产可以分,什么财产不能分,财产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分,在什么情况下不能分,人们并没有搞清楚。那么再婚个人财产是可以分割的财产吗?再婚个人财产又该如何分割呢?首先,个人财产是结婚前夫或妻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我国最新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对于夫或妻一方财产的取得,除了法律的规定外,还可以是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或婚后财产进行约定,约定为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可称为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在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
  (二)再婚共同财产分割
  再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等。对再婚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会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及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分割。
  (三)再婚财产继承
  再婚财产继承是一个处理起来相对复杂的事。选择再婚的男女双方或许都有孩子,而财产继承通常是指一方过世后,才会涉及财产继承。原来属于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为婚姻关系变为共同财产。虽然法规已经规定,但是双方可以进行约定。结婚前当事人个人购买的房产和其家属赠与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结婚后双方共同参与还贷的房产,关于归属问题先协商解决,后诉讼解决。对于财产归属和分割问题有法律疑问可以直接在咨询专业律师。
  
  
  
总结:新婚姻法再婚婚前财产能分割吗?新婚姻法再婚婚前财产能分割吗?无论结婚几次,都相当于重新结婚,原本属于各自的个人财产归属是不会改变的,婚姻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上海公司注册需要多少钱?
      上海公司注册需要多少钱?新出台的《注册资本改革方案》对公司注册费用有了一些新的规定,上海注册公司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与传统的注册公司相比流程简单,费用减低,时间......


·贩毒冰毒2克判刑多少?
      贩毒冰毒2克判刑多少?一、贩毒冰毒2克判刑多少?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有以下的立案标准:非......


·工程质量事故按事故责任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按事故责任有哪些?一、工程质量事故按事故责任有哪些?工程质量事故按事故责任主要是被判处罚金或者是承担刑事处罚,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


·婚外生子算重婚行为吗?
      婚外生子算重婚行为吗?算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破产清算供应商欠款如何赔付,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供应商欠款如何赔付,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什么企业破产虽说不是突然可以出现的,但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没有人知道是在何时,所以企业倒闭的过程中往往还会在近期和其他企业有所来往......


·4s店划痕险如何理赔?
      现在的社会,车已经不仅仅是代步工具了,更是一个人身份的象征,有的人甚至把车作为一大爱好,喜欢收藏车或者车的模型。对那些爱车一族来说,一定要把车保护的好好的,像爱自己一样爱车,所以当......


新婚姻法 再婚 婚前财产能分割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