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绿化带按理说应该是属于全体小区业主共有的,属于公共的部分
小区绿化带按理说应该是属于全体小区业主共有的,属于公共的部分,但在一些新楼盘当中,开发商可能会就小区绿化带进行违建,这样的行为显然会对小区业主造成侵权,那此时作为业主应该怎么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小区绿化带被开发商违建,业主该怎么维权
对于小区绿化带被开发商违建成其他建筑的情况,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处理:1、找出你的购房合同,看看关于绿化你跟开发商当初达成的什么样的协议,如果跟合同不符你可以起诉他违约,要求他承担违约责任一并解除合同。2、或者根据民法典中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绿化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共同管理与使用,你可以要求开发商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
相关法律知识:开发商违建相关惩罚措施
一、小区绿化地带被开发商违建楼房的,小区业主可以在收集证据后去当地城乡规划局和建设局反映维权的。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七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第二百六十八条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百六十九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第二百七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违章建筑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而这个时候开发商往往也会承诺的比较好,但实际购房之后才发现开发商居然对小区绿化带进行违建,这样的行为相信很多人都是无法忍受,于是就会产生纠纷。此时,要是不清楚该如何解决的话,不妨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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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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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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