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新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内容是什么?

  首先说明,《民法典》施行后,《婚姻法》同时废止失效。对于原《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内容,对应《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原《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根据本条规定,子女可以随其父亲或母亲的姓。随父姓或随母姓,就是指以其父母的姓作为自己的姓氏,也就是说子女的姓氏与其父亲的姓或其母亲的姓相同。父母在子女出生后,可以协商以谁的姓作为子女的姓氏。这是主要考虑到夫妻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对其子女的姓氏应有同等的决定权。而且又考虑到中国人基于传统上子嗣观念,每当连生女孩后,还想生男孩,这样做,不但有违家庭计划生育原则,也不利于母亲的身体健康,增加家庭负担。规定子女可从母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遏制无节制生育的弊害。实际上,子女在出生时,无民事行为能力,父母确定子女的姓氏是父母行使亲权的体现。子女在成年后,可以通过姓名变更手续,由随父姓改为随母姓,或由随母姓改为随父姓。对于非婚生子女,大多随母姓,也可以随生父的姓。继子女可以保留自己原来的姓,即其父或母再婚前使用的姓,也可以随后父或后母的姓。如果继子女已有辨别能力的话,应当尊重其自己的意见。如果继子女小时候,改随后父或后母的姓,其成年后,有权利改回其原来使用的姓。在收养关系下,随着收养关系的成立,养父母子女关系确立,作为身份关系的一种标志,养子女的姓氏应当发生相应的变化,以表明其身份关系的变化。因此收养成立后,养父母可以改变养子女的姓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氏,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氏。综上所述,根据原《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生育子女的,子女可以跟随父姓或者母姓。之所以这样规定,是考虑到我国提倡夫妻男女平等,在决定子女姓氏上面应该有平等的权利。当然,子女姓氏确定后,在其成年后,也可以申请变更姓名。具备手续应该到派出所办理。
  
  
  
总结:首先说明,《民法典》施行后,《婚姻法》同时废止失效。对于原《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内容,对应《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原《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父亲存款给儿子怎么立遗嘱
      父亲存款给儿子怎么立遗嘱明确归属的财产就可以,在遗嘱里写明哪个银行,账号多少,立遗嘱日里面的数目是多少。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律上有效的遗嘱。......


·道路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
      一、道路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误工费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护理费=当地护工同等级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护工人数(原则上1人,医疗......


·如果是公司法人用交社保吗?
      如果是公司法人用交社保吗?对于整个公司来说,公司的法人就是一家之主一样,那公司法人需要像普通的职工一样缴纳社保吗?根据相关的说法,公司的法人是有独立的财产,可以依据自己的名义来缴......


·关于申诉控告有哪些区别?
      我们您都知道,在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中都离不开申诉与控告,那么,关于申诉控告有哪些区别?二者本质的区别就是控告的语气相较于申诉来说,比较强烈,其次,二者目的不同,申诉是为了自身的权益,......


·离婚之后怎么申请变更抚养权
      即使在离婚的时候确定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但在之后的日子里面另一方也是可以随时申请变更的,只不过申请对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否则变更也不会成功。那实践中究竟一方在离婚之......


·婚内对方与别人形成事实婚姻从什么时间算追溯时效
      婚内对方与别人形成事实婚姻从什么时间算追溯时效?重婚罪的追溯时效从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者事实婚姻关系终了之日起计算。刑法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刑法258条:重婚罪......


新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内容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