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之后能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吗
有的人担心离婚之后再婚会受孩子的影响,同时也不愿意在离婚之后抚养孩子,因此就萌生了想要放弃孩子抚养权的念头,将孩子的抚养全部交给对方。但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夫妻离婚之后能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婚之后能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吗
(一)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均承担抚养义务。(二)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作为生活保持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一旦出生,父母无论经济条件、劳动能力如何,也无论是否愿意,均必须依法承担抚养义务。(三)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义务,由于在现实中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法律和社会公力不必过多干预或介入。但是,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个人对于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在不侵犯他人及其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选择不去行使。但是,义务,作为具有一定强制性和羁束性的法律规定,个人是不能自行处置的。因此,抚养义务是不能放弃的。
二、离婚时双方都不想抚养子女该怎么办
(一)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此,离婚时即使双方都不想要孩子也不能不负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2周岁以下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为原则;如双方均不要,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来确定。因此,如果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由法院判决吧。(二)当父母一方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应由其法定代理人(父母另一方)代理诉讼。如果父母双方都不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时,应由谁代理其起诉主张抚养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的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离婚并非子女主张抚养费的前置条件。从代理的角度考虑,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由于子女尚未成年,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自己委托代理人显然不太现实;作为未成年子女法定代理人的父母又不履行抚养的义务,不能自己代理未成年子女与自己打官司;而指定代理是根据人民法院或者行政主管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关系,其主要适用于在社会生活或民事诉工作讼过程中需要代理人代为法律行为,却没有代理人或无法确认代理人的特殊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或行政主管机关依据法律的授权指定公民或法人充当代理人。在指定代理中,代理人所享有的代理权,是由人民法院或指定机关指定的,与被代理人的意志无关。指定代理人没有充分理由,不得拒绝代理。因此,如果父母双方都不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实际照顾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人代理诉讼,比如孩子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及其他近亲属,指定代理人可以代理未成年子女向其父母主张支付抚养费。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是给予血缘关系而存在的,因此不会受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影响,自然也不允许父母放弃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否则的话就产生道德风险,导致一部分未成年子女最终无法顺利的长大。关于能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吗,上文中也为您做出了详细的分析,要是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总结:有的人担心离婚之后再婚会受孩子的影响,同时也不愿意在离婚之后抚养孩子,因此就萌生了想要放弃孩子抚养权的念头,将孩子的抚养全部交给对方。但从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既遂量刑幅度是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既遂量刑幅度是什么?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七十条【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明知是不合格的......
·“网络通缉”中的权利侵权
“网络通缉”中的不当行为易侵犯他人民事权利,最容易遭受这种侵害的民事权利为精神性人格权。在“通缉”行为中对精神性人格权的侵犯集中表现为对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的侵犯: 1.名誉权......
·罪犯哪些情形不能监外执行
罪犯哪些情形不能监外执行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罪犯未减为有期徒刑的;2、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3、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二、监外执行需要什么条件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
·立案侦查和批捕的区别具体有哪些
一,立案侦查和批捕的区别具体有哪些首先两者的主体不同,审查批捕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的侦监科,侦查的主体是是由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在案件中所处的阶段不同。审查批捕是侦查机关(一般为公安......
·刑事申诉检察院抗诉的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申诉检察院抗诉的期限是多久?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可以通过抗诉方式进行监督。1.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
·一、交通事故一般赔偿哪些费用标准项目?
一、交通事故一般赔偿哪些费用标准项目?1、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
夫妻离婚之后能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