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成立条件都有哪些
在实施了盗窃行为的情况下,其实不是一定就会被认定为盗窃罪。但即使不成立盗窃罪,此时也是属于违法行为的,自然也会对行为人作出处罚,不过此时却是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而盗窃罪属于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成立此罪有严格的条件要求,那么盗窃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盗窃罪?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
二、盗窃罪的成立条件都有哪些
盗窃的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对于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规定的核价方法,以人民币分别计算。
(一)根据刑法分则、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行为也以盗窃罪论处:
1、刑法193条第3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2、刑法210条第1款规定: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3、刑法第253条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犯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4、刑法第265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二、盗窃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解释》规定,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二)盗窃既遂与未遂
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我们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控制。
但二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为人并没有控制财物,对此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因为本法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到底是社会危害性的区别。就盗窃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财物,而在于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因此,即使行为人没有控制财物,但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的,也成立盗窃既遂,没有理由以未遂论处。
上文中我们已经为您作出了介绍。此时不仅要求具体实施了盗窃行为,同时还要达到规定的数额或者情节之后,那么才能认定行为人是构成此罪的。此时也要注意这样一种情况,就是盗窃亲戚的财物,并且数额不大的,一般是不会认为构成盗窃罪。
总结:在实施了盗窃行为的情况下,其实不是一定就会被认定为盗窃罪。但即使不成立盗窃罪,此时也是属于违法行为的,自然也会对行为人作出处罚,不过此时却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建设工程保修期指的是正常条件下的建设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而建
建设工程保修期指的是正常条件下的建设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而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则指的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可以在工程预留款中扣除的资金。保修期是可以约定的,只要在不违反国家......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一、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
·什么情况不属于工伤范畴
什么情况不属于工伤范畴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自然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不得认定为工伤。2、醉酒导致伤亡的。职工因醉酒而伤亡,也与履行工作职......
·房地产估价机构股东责任是什么?
房地产估价机构股东责任是什么一、 房地产估价机构股东责任是什么?评估公司需要对评估报告承担法律责任。1、《公司法》 第二百零七条2、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
·法律规定犯罪既遂什么意思?
犯罪既遂什么意思?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上,则......
盗窃罪的成立条件都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