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总结了一下,很多时候交通事故的发生其实都是因为其中一方或
我们总结了一下,很多时候交通事故的发生其实都是因为其中一方或者双方都有违章行为,从而才引发了事故,造成了人员、财产的损害。而此时既然事故已经发生了,那肯定需要作出相应的处理才行。到底交通事故要如何处理呢?下文中我们就来告诉您具体答案吧。
一、交通事故要如何处理
首先,你要先确定是否适宜用快速处理流程,再拍照。在路面发生刮蹭后,先要确认一下现场有无造成人员伤亡。如果是轻微的擦碰,未造成重大影响。可以由双方将事故现场照片拍摄下来,自行协商解决进入快速理赔流程。需要注意的是,发生事故后,应该第1时间打开危险报警灯,夜间须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拍照一定要从事故车辆的前、后、左、右四个方向拍,把车辆位置、标志标线、周围的环境甚至建筑物都拍进去,尽量使照片能够表达当时的状况。千万不要只拍摄受损部位,因为这无法鉴定是谁的责任。车主们可以备个粉笔,必要时可标划车辆事故现场,这样更方便交警到达现场划定责任。在拍照后应及时将车辆移至不阻碍交通的地方,双方再协商责任。协商一致后,最好白纸黑字记下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车损状况、双方愿意承担的责任,以及双方的车牌号、保单号、驾驶证号、联系电话等,以方便日后联系去快速理赔中心定损理赔,或通知相关保险公司到现场理赔。如果双方不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就要选择报警。但是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或者协商不成又不及时报警、造成交通堵塞的行为,民警将予以强制拆除现场,并依法对驾驶人处以罚款。
二、交通事故的处理要注意什么
(一)保护现场。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第一时间应当保护好现场,立即通知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有受伤人员的及时进行抢救。切忌驶离现场(简单车损可快赔除外)或破坏现场,否则可能造成交警无法认定事故责任、视为逃逸、保险公司拒赔等诸多麻烦。(二)抢救、治疗费用。伤者抢救期间的医疗费一般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解决:1、伤者及家属垫付;2、肇事者垫付;3、车主垫付;4、伤者及家属通过交警部门向对方车辆保险公司提出要求,要求其在交强险医疗费1万元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5、另外,有条件的还可以请求交警队向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交垫付抢救费用、丧葬费的申请。(三)收集信息。另外,各方当事人应及时收集对方人员及车辆的信息、证件,如: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单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等,为后期必要的诉讼提前做准备,避免后期无法取得上述重要证据。交通事故是需要适当处理的,处理的时候应当注意相关问题,否则的话就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而一般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也要注意避免产生纠纷,具体交通事故要如何处理,上文中已经做出了介绍。要是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其实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总结:我们总结了一下,很多时候交通事故的发生其实都是因为其中一方或者双方都有违章行为,从而才引发了事故,造成了人员、财产的损害。而此时既然事故已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工程款纠纷风险的防范有哪些?
总的来讲,要防范工程款纠纷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慎重选择合作伙伴。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一些承包企业很难揽到工程,所以对工程项目格外珍惜,这容易形成一种志在必得的心理,这种心里促......
·农村宅基地房纠纷有哪些
一、农村宅基地房纠纷有哪些1、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2、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手续用地建房,侵犯了集体或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3、争占宅基地以外......
·我国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
我国的法律规定,企业如果有侵权行为的话,是需要赔偿被侵权人的各项损失的,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提升企业的软实力。我们搜集了一些关于我国国家侵权赔......
·私募基金成立时间事多久?有哪些规定
私募基金成立时间事多久?有哪些规定一、私募基金成立时间(1)季度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季度更新,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非证券类私募基金的......
·交通事故死亡多少
交通事故死亡多少人属于特大交通事故根据《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道路交通事故分为4类,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吗?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吗?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
小编总结了一下,很多时候交通事故的发生其实都是因为其中一方或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